中文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绪论 | 第11-19页 |
一、论文的选题依据和价值 | 第11-14页 |
(一)论文的选题依据 | 第11-13页 |
(二)研究价值 | 第13-14页 |
二、研究现状 | 第14-17页 |
(一)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与内容 | 第15页 |
(二)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特征与原则 | 第15页 |
(三)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体 | 第15页 |
(四)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模式 | 第15-17页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17-19页 |
第一章 中国区际警务合作基本问题分析 | 第19-53页 |
一、中国区际警务合作产生的基础 | 第19-32页 |
(一)中国区际警务合作产生的实践基础 | 第19-26页 |
(二)中国区际警务合作产生的法理基础 | 第26-32页 |
二、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内涵 | 第32-53页 |
(一)中国区际警务合作内涵之界定 | 第32-42页 |
(二)与相关概念之界分 | 第42-53页 |
第二章 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特色分析 | 第53-77页 |
一、产生背景的特殊性 | 第53-56页 |
(一)历史背景的特殊性 | 第53-54页 |
(二)法文化背景的特殊性——单一制结构下的法系多元化 | 第54-56页 |
二、管辖权争议解决机制的特殊性 | 第56-73页 |
(一)分配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基本思路 | 第58-61页 |
(二)区际刑事司法管辖权的划分与协调 | 第61-73页 |
三、合作的刑事司法性 | 第73-75页 |
(一)在实体法方面的合作 | 第73-74页 |
(二)在程序法方面的合作 | 第74-75页 |
四、合作的动态性 | 第75-77页 |
(一)合作的动态性之解析 | 第75-76页 |
(二)合作的动态性之表现 | 第76-77页 |
第三章 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基本原则 | 第77-89页 |
一、明确中国区际警务合作基本原则的价值 | 第77-78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77-78页 |
(二)中国区际警务合作基本原则的价值所在 | 第78页 |
二、中国区际警务合作基本原则的学说述评 | 第78-81页 |
(一)相关理论的梳理 | 第78-80页 |
(二)本文的观点 | 第80-81页 |
三、中国区际警务合作基本原则的内容 | 第81-89页 |
(一)“一国两制”原则 | 第81-83页 |
(二)各法域平等原则 | 第83-84页 |
(三)务实高效原则 | 第84-86页 |
(四)保障人权原则 | 第86-87页 |
(五)有限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 第87-89页 |
第四章 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模式 | 第89-115页 |
一、中国区际警务合作模式的学说述评 | 第89-95页 |
(一)国家统一立法模式 | 第89-91页 |
(二)示范法模式 | 第91-92页 |
(三)国际条约模式 | 第92-93页 |
(四)中心机关模式 | 第93-94页 |
(五)分别立法模式 | 第94-95页 |
(六)区际协议模式 | 第95页 |
二、内地与港澳之间民商事司法协助既有经验之启迪 | 第95-98页 |
(一)内地与港澳之间民商事司法协助之“安排”模式 | 第95-96页 |
(二)“安排”模式对区际警务合作模式的启迪 | 第96-98页 |
三、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模式构建 | 第98-115页 |
(一)内地与港澳之间警务合作模式之构建 | 第98-109页 |
(二)大陆与台湾之间警务合作模式之构建 | 第109-115页 |
第五章 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内容 | 第115-161页 |
一、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内容概述 | 第115-121页 |
(一)“范围”与“内容”概念之思辨 | 第115-117页 |
(二)四法域关于国际警务合作的内容之比较考察 | 第117-121页 |
二、中国区际警务合作的内容分述 | 第121-161页 |
(一)区际刑事案件移管 | 第121-129页 |
(二)协助送达刑事司法文书 | 第129-132页 |
(三)区际刑事调查取证方面的合作 | 第132-139页 |
(四)区际逃犯移交合作 | 第139-153页 |
(五)区际犯罪资产的移交 | 第153-156页 |
(六)其他类型的警务合作 | 第156-161页 |
结论 | 第161-165页 |
参考文献 | 第165-173页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第173-175页 |
后记 | 第175-17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