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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管委会主导下的地方政府责任分担--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为例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6页
目录第6-8页
第一章 导论第8-15页
   ·选题背景与意义第8-9页
     ·选题背景第8页
     ·研究意义第8-9页
   ·国内外文献研究现状第9-13页
   ·研究的基本框架和内容第13页
   ·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点第13-15页
     ·研究的主要方法第13-14页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第14-15页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第15-23页
   ·概念界定第15-16页
     ·城市群第15页
     ·城市群管委会第15-16页
     ·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第16页
   ·城市群管委会主导下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理论基础第16-23页
     ·城市群管委会主导下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必要性第16-17页
     ·政府间关系理论第17-19页
     ·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第19-20页
     ·政府组织协同理论第20-21页
     ·权责统一理论第21页
     ·新公共服务理论第21-23页
第三章 长株潭城市群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现状第23-31页
   ·长株潭城市群区位概况第23页
   ·管委会主导责任分担的不同管理模式第23-27页
     ·领导协调委员会+准政府管理模式第24-25页
     ·政府管理模式第25-26页
     ·“一江多区”新区准政府管理模式第26-27页
   ·长株潭城市群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所涉及的主体及其关系第27-29页
     ·长株潭城市群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所涉及的主体第27-28页
     ·长株潭城市群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所涉及的关系第28-29页
   ·长株潭城市群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主要体现第29-31页
     ·财政分权与各级政府财政责任分工第29-30页
     ·履行政治经济责任,实行各级政府责任的社会分流第30-31页
第四章 管委会主导下地方政府责任分担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第31-41页
   ·长株潭城市群管委会主导下地方政府责任分担存在的问题第31-35页
     ·区域治理特征弱化和政府的权责不一第31-32页
     ·责任分担相关法制建设滞后第32-33页
     ·地区利益冲突和地方保护主义仍然存在第33-34页
     ·缺乏行政问责制度体系建设第34-35页
   ·长株潭城市群管委会主导下地方政府责任分担存在问题原因分析第35-41页
     ·城市群管委会本身面临的困境第35-36页
     ·地方政府责任分担法律制度欠缺及其法律政策联动机制差第36-38页
     ·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利益博弈第38-39页
     ·绩效考评机制阻碍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分担第39-41页
第五章 完善城市群管委会主导下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对策建议第41-50页
   ·健全行政管理体制,理顺管委会职权关系第41-43页
     ·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第41-42页
     ·完善行政运行架构,理顺管委会职权关系第42页
     ·从区域行政向区域治理转型第42-43页
   ·完善法制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政策联动第43-45页
     ·加强城市群相关法制建设第43-44页
     ·建立长株潭城市群法律政策联动机制第44-45页
   ·构建地方政府责任分担体系,调控地方保护主义第45-46页
   ·加强对地方政府责任分担的监督,消除本位主义第46-47页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责任分担考核体系,明确责任分担标准第47-50页
     ·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要与时俱进,保证考核工作的正确导向第47-48页
     ·考核方法要增强针对性,保证真实性第48-49页
     ·增设公民对政府责任的外部评价第49-50页
结束语第50-51页
参考文献第51-54页
致谢第54-55页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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