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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缺陷与立法替代

摘要第1-7页
Abstract第7-9页
第1章 导言第9-10页
第2章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缺陷第10-20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实体上的缺陷第10-12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第10-12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悖于自首制度第12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程序上的缺陷第12-15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有罪推定第12-13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举证责任倒置第13-14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有悖于国际人权公约关于沉默权的规定第14-15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第15-20页
     ·学界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价值的主要观点第15-17页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价值的评判第17-20页
第3章 建立健全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第20-34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自善其身第20页
   ·中国刑事政策的一体化亟待加强第20-22页
   ·建立健全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第22-31页
     ·世界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概述第22-23页
     ·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第23-25页
     ·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现状剖析第25页
     ·健全我国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构想第25-31页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财产申报制度的关系第31-34页
     ·学界有关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财产申报制度的关系的主要观点第31-33页
     ·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财产申报制度的关系的评判第33-34页
第4章 增设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取代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第34-43页
   ·增设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必要性第34-37页
     ·增设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是家庭财产申报制度顺利实施的需要第34-35页
     ·增设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是实现刑法社会保护机能的需要第35-37页
   ·取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可行性第37-40页
     ·设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真正原因已基本消除第37-39页
     ·增设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能够惩治尚存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现象第39-40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没有立法缺陷第40-43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在实体上没有缺陷第41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在程序上没有缺陷第41-43页
第5章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相关问题研究第43-49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法条设计第43-45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罪状第43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法定刑第43-44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法条表述第44-45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犯罪构成第45-46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主体第45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主观方面第45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客体第45-46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客观方面第46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的立法价值第46-49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符合刑罚的价值取向第46-47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是立法技术和刑法价值的完美结合第47-48页
     ·拒不申报、不如实申报财产罪符合刑事政策一体化理念第48-49页
结论第49-51页
参考文献第51-53页
致谢第53-54页
附录A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第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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