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财政法论文--金融法论文--证券管理法令论文

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0页
导论第10-16页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第10-12页
 二、研究状况和文献综述第12-13页
 三、研究方法第13-16页
第一章 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第16-26页
 第一节 信息披露制度的经济学基础—信息理论第16-21页
  一、证券市场中信息的特点之一:信息不完全第17-20页
  二、信息的特点之二:公共性第20-21页
 第二节 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学基础—信义理论第21-26页
  一、信义理论的界定第21-22页
  二、证券市场中的各方主体适用信义理论的恰当性分析第22-24页
  三、信义理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影响分析第24-26页
第二章 证券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界定第26-33页
 第一节 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上位概念第26-27页
 第二节 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制度:平行概念第27-28页
 第三节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下位概念第28-31页
  一、定期报告第29-30页
  二、临时报告第30-31页
 第四节 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本位概念第31-33页
第三章 证券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法律规则的法经济学分析第33-43页
 第一节 证券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基本原则的法经济学分析第33-38页
  一、基本原则的争议第33-36页
  二、基本原则的法经济学分析第36-38页
 第二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义务的法经济学分析第38-39页
 第三节 虚假陈述法律责任的法经济学分析第39-43页
  一、前置程序的法经济学分析第40-41页
  二、虚假陈述赔偿金额计算的矛盾分析第41-43页
第四章 证券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内容范围的法经济学分析第43-61页
 第一节 若干国家(地区)法律关于“重大性”的标准第44-47页
  一、美国对于“重大性”标准的界定第44页
  二、英国对于“重大性”标准的界定第44-45页
  三、台湾关于“重大性”标准的界定第45页
  四、我国关于“重大性”标准的界定第45-47页
 第二节 持续信息披露内容范围分析—上市公司角度第47-54页
  一、我国持续信息披露案件归类总结第47-48页
  二、对上述数据统计结果的分析第48-54页
 第三节 持续信息披露内容范围分析—投资者角度第54-61页
  一、投资者是否存在接收信息障碍以及严重程度分析第54-58页
  二、信息接收障碍导致增加信息披露的诉求的影响结果分析第58-61页
第五章 给中国持续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建议第61-68页
 第一节 持续信息披露内容—强调与补充第61-64页
  一、关联交易披露之“强调”第61-63页
  二、临时公告之“及时”第63-64页
 第二节 完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担保义务第64-66页
 第三节 完善虚假陈述赔偿制度第66页
 第四节 法律之外的建议—信息披露对象即投资者的再教育第66-68页
  一、宣传教育证券投资者第67页
  二、选择间接投资方式是大势所趋第67-68页
结语第68-69页
参考文献第69-73页
附件1第73-78页
附件2第78-86页
附件3第86-88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88-89页
后记第89-90页

论文共90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上市公司董事提名规则之法律探析
下一篇:股东出资制度探析--以股东瑕疵出资为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