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9-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1 引言 | 第12-18页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第12-14页 |
1.1.1 研究背景 | 第12-13页 |
1.1.2 研究意义 | 第13-14页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14-16页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第14-15页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第15页 |
1.2.3 对主要观点的评价 | 第15-16页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 | 第16-18页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16页 |
1.3.2 研究方法 | 第16-18页 |
2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基本内涵及制度沿革 | 第18-22页 |
2.1 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基本内涵 | 第18-19页 |
2.1.1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概念 | 第18页 |
2.1.2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 | 第18-19页 |
2.1.3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特殊情形 | 第19页 |
2.2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制度沿革 | 第19-22页 |
2.2.1 宅基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 第19-20页 |
2.2.2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理论基础 | 第20-22页 |
3 江苏省盐城市宅基地确权的现状及进程 | 第22-25页 |
3.1 江苏省盐城市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的现状 | 第22-24页 |
3.1.1 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机构初步建立 | 第22-23页 |
3.1.2 政策技术体系初步形成 | 第23页 |
3.1.3 确权登记的流程初步规范 | 第23-24页 |
3.2 江苏省盐城市宅基地确权进程 | 第24-25页 |
3.2.1 江苏省盐城市第一次土地调查情况 | 第24页 |
3.2.2 江苏省盐城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情况 | 第24页 |
3.2.3 江苏省盐城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安排 | 第24-25页 |
4 江苏省盐城市宅基地确权问题及原因分析(附问卷) | 第25-37页 |
4.1 江苏省盐城市宅基地确权问卷调查 | 第25-34页 |
4.1.1 问卷的选取 | 第25页 |
4.1.2 问卷实施方案 | 第25-26页 |
4.1.3 问卷汇总分析 | 第26-34页 |
4.2 江苏省盐城市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34-37页 |
4.2.1 “户”的认定标准存在瑕疵 | 第34页 |
4.2.2 宅基地超面积和“户宅不均”阻碍确权 | 第34-35页 |
4.2.3 违法利用宅基地带来权属争议 | 第35-36页 |
4.2.4 宅基地确权过程中妇女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 第36页 |
4.2.5 宅基地登记错误的赔偿存在缺口 | 第36-37页 |
5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问题的解决对策 | 第37-45页 |
5.1 宅基地确权登记的相关法律障碍需要突破 | 第37-38页 |
5.1.1 宅基地使用权主体需要明确 | 第37页 |
5.1.2 宅基地物权需要整合完整 | 第37页 |
5.1.3 宅基地权利证书需要统一 | 第37-38页 |
5.2 用退出机制缓解宅基地超面积和“户宅不均”问题 | 第38-39页 |
5.2.1 宅基地退出的政策支持 | 第38页 |
5.2.2 明确宅基地退出机制的主体 | 第38页 |
5.2.3 完善退出机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 第38-39页 |
5.3 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权属争议应当依法处置 | 第39-40页 |
5.3.1 宅基地权属争议之情形 | 第39页 |
5.3.2 人民法院对权属争议的救济 | 第39-40页 |
5.3.3 严格执法,规范运作 | 第40页 |
5.4 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需要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 第40-42页 |
5.4.1 妇女依法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宅基地权利 | 第40-41页 |
5.4.2 坚持依法登记,维护农村妇女宅基地使用权合法权益 | 第41页 |
5.4.3 建立婚姻财产登记制度 | 第41-42页 |
5.5 公证导致宅基地登记错误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42-43页 |
5.5.1 公证机构赔偿责任之构成要件 | 第42页 |
5.5.2 公证机构赔偿归责原则 | 第42-43页 |
5.6 设立赔偿基金是应对登记错误赔偿的最佳选择 | 第43-45页 |
5.6.1 国家赔偿 | 第43页 |
5.6.2 投保宅基地登记责任险 | 第43页 |
5.6.3 设立宅基地登记赔偿基金 | 第43-45页 |
6 总结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
附录 | 第49-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