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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办非学历教育及其法律监管体系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7页
前言第7-8页
一、民办非学历教育及对其监管的意义第8-18页
 (一) 关于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定义及基本分类第8-13页
  1. 民办非学历教育的特征及定义第8-10页
  2. 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第10页
  3. 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分类第10-12页
  4. 民办非学历教育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及教育举办者的法律地位第12-13页
 (二) 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发展现状第13-15页
  1. 发展迅速,有较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第13-14页
  2. 发展混乱,出现不少产生不良后果的案例第14-15页
 (三) 对法律监管体系概念的阐释第15-16页
  1. 建立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第15页
  2. 有持续性的执法力度第15页
  3. 有较完善的救济制度和追责制度第15-16页
 (四) 建立民办非学历教育法律监管体系的必要性第16-18页
  1. 理论上的必要性:市场失灵下的公共权力介入第16页
  2. 民办非学历教育在实践中的特点决定了公权力介入的必要性第16-17页
  3. 民办非学历教育的发展现状决定了公权力介入的必要性第17-18页
二、对现有民办教育法律监管体系的评析第18-32页
 (一) 全国性的相关法律、法规第18-25页
  1.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第18-20页
  2. 其他法律规范的相关管理规定第20-21页
  3. 民办职业培训的法规第21-23页
  4. 全国性专门法律规定缺失第23-25页
 (二) 地方性的法规第25-32页
  1. 地方上针对民办非学历教育设立法规的基本情况第25-26页
  2. 全面的专门性规定——以《上海市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为例第26-29页
  3. 单一事项的各类规定第29-32页
三、完善我国民办非学历教育法律监管体系的基本设想第32-37页
 (一) 建立全国性的专门法律规定第32页
 (二) 平衡民办非学历教育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第32-33页
  1. 办学机构自主权与政府管理权第32-33页
  2. 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与办学机构的权力第33页
  3. 教师权利与办学机构权力第33页
 (三) 建立各种更合理的制度第33-37页
  1. 宽严结合的准入制度第33-35页
  2. 能严格执行的日常监管制度第35-36页
  3. 有效的追责和救济制度第36-37页
注释第37-38页
结束语第38-39页
附录一第39-40页
附录二第40-41页
附表第41-47页
参考文献第47-48页
后记第48-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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