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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系的法律研究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9页
前言第9-11页
第1章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系的相关几个问题第11-24页
 第一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概述第11-17页
  一、CEPA 的含义、实施现状及法律特点分析第11-15页
   (一) CEPA 的含义第11页
   (二) CEPA 实施的现状第11-14页
    1. 货物贸易规则的实施第12-13页
    2. 服务贸易规则的实施第13页
    3. 贸易投资规则的实施第13-14页
   (三) CEPA 的法律特点分析第14-15页
    1. 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模式上看,CEPA 是一种低层次性的以软法机制为主的模式第14页
    2. 从主体及调整的对象来看,CEPA 具有双重性第14-15页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含义、有关协议实施现状及法律特点分析第15-17页
   (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含义第15页
   (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协议实施的现状第15-16页
   (三)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特点分析第16-17页
    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东盟自由贸易区都是符合GATT 及WTO 相关规定建立起来的自由贸易区第16-17页
    2. 从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来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初级的,软、硬法机制混合的模式第17页
 第二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间不可避免的客观联系第17-24页
  一、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主体间客观联系的表现第17-20页
   (一) 地理位置上的联系第18页
   (二) 政治上的联系第18-19页
   (三) 经济上的联系第19-20页
  二、基于客观联系产生的法律与现实矛盾的问题第20-21页
  三、国际社会中可借鉴之现象分析: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与欧共体(EC)之间关系的思考第21-24页
   (一) 欧共体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概述[28]第21-22页
   (二) EFTA 与EC 建立的欧洲经济区(EEA)第22页
   (三) EFTA 与EC 之间关系对CEPA 与CAFTA 之间关系的参考第22-24页
第2章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互影响及比较分析第24-30页
 第一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间的相互影响第24-26页
  一、CEPA 实施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影响第24-25页
   (一) CEPA 实施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了有效的范例第24页
   (二) CEPA 实施提供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效运作的规则第24-25页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CEPA 的影响第25-26页
   (一)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CEPA 的促进作用第25页
   (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CEPA 的冲击第25-26页
 第二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比较分析第26-30页
  一、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属性的比较分析第26-27页
  二、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制度的异同分析第27-30页
   (一) 两者签署的主体不同第27-28页
   (二) 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制度方面开放的程度不一致第28-29页
   (三) 解决争端的方法不同第29页
   (四) 其他规定的不同第29-30页
第3章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间的协调对接分析(一)第30-39页
 第一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调对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30-34页
  一、就中国大陆而言,是自由贸易区(FTA)发展战略的需要第30页
  二、就香港而言,有利于其经济发展的因素第30-33页
   (一) 进一步促进香港经济发展,改变香港过于依赖内地的现状第30-32页
   (二) 香港服务贸易业的优势能够得到更充分地发挥第32-33页
  三、能够实现三赢局面第33-34页
 第二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接的具体方式第34-39页
  一、香港以单独关税区的身份加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第34-35页
  二、香港以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签订条约的形式加入其中第35-39页
第4章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之间的协调对接分析(二)第39-55页
 第一节 货物贸易制度第40-44页
  一、关税第40-41页
   (一) 零关税制度主要针对香港向东盟国家输出的产品第40页
   (二) 香港产品实行零关税对香港的影响第40-41页
  二、原产地规则第41-43页
   (一) 原产地规则标准第41-42页
   (二) 直运规则第42页
   (三) 累积规则第42-43页
  三、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第43页
  四、保障措施第43-44页
  五、反补贴措施与反倾销措施第44页
 第二节 服务贸易制度第44-47页
  一、东盟服务贸易政策分析第44-45页
   (一) 东盟的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第44-45页
   (二) 东盟各成员国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特点第45页
  二、服务贸易制度的设想第45-47页
   (一) “服务提供者”的定义第46-47页
   (二) 注重香港优势服务业的谈判,与东盟国家的服务业形成优势互补第47页
 第三节 投资便利化制度第47-51页
  一、香港与东盟相互投资的现状第47-48页
  二、《东盟投资区框架协议》的基本内容第48-50页
   (一) 市场准入第48-49页
   (二) 国民待遇第49页
   (三) 最惠国待遇第49页
   (四) 例外规定第49页
   (五) 三个计划第49-50页
   (六) 其他第50页
  三、构建投资方面的法律框架第50-51页
   (一) 投资便利化第50页
   (二) 投资保护第50-51页
   (三) 投资自由化第51页
 第四节 争端解决机制第51-53页
  一、香港可以适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争端解决机制第52页
  二、《争端解决机制协议》在现实中的适用第52-53页
 第五节 CEPA 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调对接可能出现的相关问题及对策分析第53-55页
  一、防止东盟国家利用CEPA 无反倾销措施规定损害内地的利益第53页
  二、香港政府应该抛弃一贯“不干预”的作法,在对接过程中成为“积极分子”的角色第53-55页
结束语第55-56页
注释第56-61页
参考文献第61-67页
读研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67-68页
致谢第68-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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