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概述 | 第10-19页 |
(一)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 | 第10-12页 |
1.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形成之诉 | 第10-11页 |
2.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特殊的救济程序 | 第11页 |
3. 第三人撤销之诉具有法定性和补充性的显明特征 | 第11-12页 |
(二)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论根据 | 第12-14页 |
1. 诉权理论 | 第12-13页 |
2. 判决效力扩张理论 | 第13-14页 |
3. 程序保障理论 | 第14页 |
(三)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功能 | 第14-19页 |
1. 遏制和防止虚假诉讼 | 第14-15页 |
2. 弥补其他第三人保障程序的不足 | 第15-19页 |
二、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的立法现状 | 第19-21页 |
(一) 制度缺乏正当性基础 | 第19-20页 |
(二) 立法体例混乱 | 第20页 |
(三) 谁有权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不明确 | 第20-21页 |
三、法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 | 第21-24页 |
(一) 法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 | 第21-22页 |
(二) 我国台湾地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原告 | 第22-23页 |
(三) 法国与我国台湾地区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适格原告的比较分析 | 第23-24页 |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在司法实务中的适格原告类型 | 第24-33页 |
(一) 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的类型分析 | 第24-28页 |
1. 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于诉讼的标的物享有民事实体权利 | 第24-26页 |
2. 未参加诉讼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诈害诉讼中的被害人 | 第26-28页 |
(二) 未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作为适格原告的类型分析 | 第28-33页 |
1. 未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原诉当事人之间有着义务性法律关系 | 第28-30页 |
2. 未参加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原诉一方当事人之间有着权利义务性法律关系 | 第30-31页 |
3. “诉讼担当”的情形下,第三人与原诉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 第31-33页 |
五、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适格的认定标准与构想 | 第33-37页 |
(一) 尽可能扩大该诉适格原告的范围 | 第33-34页 |
(二) 限制既判力的扩张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原告适格的影响 | 第34-35页 |
(三) 赋予当事人救济程序的选择权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注释 | 第38-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