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3页 |
导论 | 第13-42页 |
一、论题选择与研究意旨 | 第13-19页 |
(一)问题的缘起:健康贫困问题的凸显 | 第13-14页 |
(二)分析视角的提出:多元主体治理的契合 | 第14-15页 |
(三)价值域的探讨:社会正义的追求 | 第15-19页 |
二、已有研究文献综述 | 第19-36页 |
(一)健康贫困治理对象 | 第19-25页 |
(二)健康贫困治理方法 | 第25-36页 |
三、逻辑思路与立论方法 | 第36-40页 |
(一)逻辑思路 | 第36-38页 |
(二)研究方法 | 第38-40页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第40-42页 |
(一)创新之处 | 第40-41页 |
(二)研究不足 | 第41-42页 |
第一章 健康贫困的治理内容 | 第42-61页 |
一、健康贫困的内涵 | 第42-54页 |
(一)健康与健康权 | 第42-45页 |
(二)贫困与贫困线 | 第45-47页 |
(三)健康贫困与灾害性卫生支出 | 第47-50页 |
(四)重特大疾病与重特大疾病保障 | 第50-54页 |
二、健康贫困的属性 | 第54-58页 |
(一)人力资本的丧失 | 第54-57页 |
(二)健康权利的剥夺 | 第57-58页 |
三、健康贫困的本质 | 第58-61页 |
(一)贫病交加是健康贫困的外在表现 | 第58-59页 |
(二)重大疾病是导致健康贫困的根源所在 | 第59-61页 |
第二章 健康贫困的治理主体 | 第61-76页 |
一、政府:责任政府理论明确政府治理健康贫困的责任 | 第61-65页 |
(一)责任政府理论的发展 | 第61-64页 |
(二)政府治理健康贫困问题的责任 | 第64-65页 |
二、市场:公私合营理论增加治理健康贫困的市场主体 | 第65-67页 |
(一)公私合营理论的发展 | 第65-66页 |
(二)商业健康保险对健康贫困治理的调节作用 | 第66-67页 |
三、社会:NGO理论扩大治理健康贫困的社会参与范围 | 第67-73页 |
(一)NGO理论的发展 | 第67-70页 |
(二)民间健康组织治理健康贫困发挥作用 | 第70-73页 |
四、公民:治理理论成为治理健康贫困的新依据 | 第73-76页 |
(一)治理理论的发展 | 第73-74页 |
(二)公民参与成为多元主体参与健康贫困治理的重要构成 | 第74-76页 |
第三章 健康贫困治理的治理机制 | 第76-103页 |
一、政府的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障 | 第76-84页 |
(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第76-80页 |
(二)部门医疗救助 | 第80-83页 |
(三)基本医疗保障的主体定位: | 第83-84页 |
二、市场的调节机制:商业健康保险 | 第84-96页 |
(一)商业健康保险制度 | 第84-88页 |
(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 | 第88-95页 |
(三)商业健康保险的主体定位 | 第95-96页 |
三、社会的慈善救助:医疗救助补充 | 第96-101页 |
(一)“准政府”慈善医疗救助 | 第97-98页 |
(二)草根NGO慈善医疗救助 | 第98-99页 |
(三)慈善医疗救助的主体定位 | 第99-101页 |
四、公民的健康参与:健康互助自觉 | 第101-103页 |
(一)病友协会 | 第101-102页 |
(二)医疗互助 | 第102页 |
(三)健康自觉的主体地位 | 第102-103页 |
第四章 健康贫困的治理效果 | 第103-125页 |
一、健康贫困治理的成效 | 第103-110页 |
(一)政府与市场合作,大病保险发挥双重优势 | 第103-107页 |
(二)政府与社会合作,医疗救助体系补充完善 | 第107-110页 |
二、健康贫困治理的困境 | 第110-120页 |
(一)多元治理主体之间边界不清或重叠 | 第110-111页 |
(二)政府部门与政策的碎片化与不稳定性 | 第111-113页 |
(三)商业保险未充分发挥作用 | 第113-115页 |
(四)社会慈善与医疗救助仍需完善 | 第115-117页 |
(五)公民健康素养亟待提高 | 第117-120页 |
三、健康贫困治理困境探究 | 第120-125页 |
(一)政府主导下的市场调节 | 第120-122页 |
(二)政府本位下的社会对接 | 第122-123页 |
(三)政府引导下的公民意识觉醒 | 第123-125页 |
第五章 以多元主体治理破解健康贫困难题 | 第125-148页 |
一、“传统”与“现代”并行不悖 | 第125-127页 |
(一)发扬传统健康理念 | 第125-126页 |
(二)培育现代健康观 | 第126-127页 |
二、“国内”与“国际”相互借鉴: | 第127-135页 |
(一)国内经验的先导与示范 | 第127-129页 |
(二)国际水平的学习与提高 | 第129-135页 |
三、“政府·市场·社会·公民”合力而发 | 第135-148页 |
(一)多元主体合力而发,实现强有力的系统保障 | 第135-136页 |
(二)促进国家健康立法,完善多形式的制度保障 | 第136-142页 |
(三)改革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多样性的服务保障 | 第142-143页 |
(四)壮大健康民间组织,促进良性的第三方保障 | 第143-144页 |
(五)增强健康自治精神,提高全方位的自我保障 | 第144-148页 |
结论 | 第148-150页 |
参考文献 | 第150-160页 |
附件:人社局、民政局、红十字会、重大疾病患者 访谈提纲 | 第160-163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第163-165页 |
后记 | 第165-1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