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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3页
第一部分 环境侵权及其立法现状第13-21页
 一、环境侵权与环境侵权体系第13-15页
  (一) 学者对环境侵权的不同看法及其争议第13-14页
  (二) 对环境侵权的重新认识第14-15页
 二、环境侵权的立法现状第15-21页
  (一) 域外法中环境侵权的保护范围第15-17页
  (二) 我国法律对环境侵权的规定第17-20页
  (三) 域外环境侵权立法对我国的启示第20-21页
第二部分 生态破坏侵权的基本问题第21-26页
 一、生态破坏侵权含义的界定第21页
 二、生态破坏侵权与环境污染侵权的共同点第21-23页
  (一) 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基础行为相同并且二者可以相互转化第22页
  (二) 侵权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具有不对等性第22页
  (三) 行为具有一定的非责难性第22页
  (四) 损害后果的出现具有长期性与严重性第22-23页
  (五) 因果关系认定困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第23页
 三、生态破坏侵权的特征第23-26页
  (一) 损害产生的原因是生态破坏行为第23-24页
  (二) 生态破坏侵权的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化第24页
  (三) 行为的后果具有可控制性,并且对其进行控制意义重大第24-26页
第三部分 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26-31页
 一、确立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必要性第26-27页
 二、确立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障碍分析第27-28页
  (一) 生态破坏的行为模式比较多样,难以进行抽象的概括第27页
  (二) 法律关系的主体难以确定第27页
  (三) 生态破坏的侵权过程更为复杂,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存在更多困难第27-28页
  (四) 生态破坏中的“损害”更加难以确定第28页
 三、确立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可行性第28-31页
  (一) 法律关系主体的确定可以借助于法律的技术性手段而完成第28-29页
  (二) “损害”的界定是法律的一种价值选择第29页
  (三) 因果关系可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具体的判断第29-30页
  (四) 公法上的救济与生态损害的社会化填补并不排斥侵权法的救济第30-31页
第四部分 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具体适用第31-43页
 一、生态破坏侵权法律关系主体的确定第31-32页
 二、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32-34页
  (一)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32页
  (二) 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第32-34页
 三、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的构成第34-39页
  (一) 损害的确定第34-36页
  (二) 因果关系的判断与证明标准第36-39页
 四、生态破坏侵权抗辩事由的限缩第39-41页
  (一) 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应当受到限制第40-41页
  (二) 过失相抵也应当受到限制第41页
 五、生态破坏侵权责任与社会化救济的衔接第41-43页
结语第43-44页
注释第44-46页
参考文献第46-49页
致谢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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