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导论 | 第11-16页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11-12页 |
一、 选题的背景 | 第11页 |
二、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第11-12页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第12-14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14-16页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16-19页 |
第一节 光大银行与安信信托案 | 第16-17页 |
第二节 中诚信托“诚至金开 1 号”案 | 第17-19页 |
第二章 投资者在银信合作业务中的法律地位 | 第19-30页 |
第一节 银信合作业务概述 | 第19-23页 |
一、 银信合作业务的主要模式 | 第20页 |
二、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发展与监管 | 第20-22页 |
三、 银行代理推介信托计划业务介绍 | 第22-23页 |
第二节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3-28页 |
一、 投资者与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4-26页 |
二、 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6-27页 |
三、 投资者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关系 | 第27页 |
四、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与信托型 SPV 在运作流程上的镜像关系 | 第27-28页 |
第三节 银行代理推介业务中的当事人法律关系 | 第28-30页 |
第三章 银信合作业务当事人地位的异化 | 第30-32页 |
第一节 当事人地位异化的原因和表现 | 第30页 |
第二节 当事人地位异化的法律风险 | 第30-32页 |
第四章 银信合作业务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 第32-37页 |
第一节 金融理财产品投资者保护的普适性理论基础 | 第32-33页 |
一、 委托代理理论 | 第32页 |
二、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32-33页 |
三、 公共利益理论 | 第33页 |
第二节 投资者在银信合作业务中的相对弱势地位 | 第33-36页 |
一、 交易信息不对称 | 第33-35页 |
二、 交易双方实力悬殊 | 第35-36页 |
第三节 投资者权益保护是发展资本市场的核心内容之一 | 第36-37页 |
第五章 我国银信合作业务中投资者保护的现有制度及缺陷 | 第37-42页 |
第一节 我国现行银信合作业务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概述 | 第37-38页 |
第二节 我国银信合作产品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缺陷 | 第38-42页 |
一、 投资者权益保护未能成为现行法律制度的主要目标 | 第38页 |
二、 投资者法定权益的具体规定虚置 | 第38页 |
三、 现行法律制度对投资者平等原则贯彻不够 | 第38-39页 |
四、 现行法律制度偏重公法保护而缺乏私法救济 | 第39-40页 |
五、 执法与立法失衡,执法效率不高 | 第40页 |
六、 当事人法律地位不明确,投资者维权诉权基础不确定 | 第40页 |
七、 信息披露不充分 | 第40-41页 |
八、 投资者适当性原则适用不到位 | 第41-42页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银信合作业务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 第42-62页 |
第一节 在立法环节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 第42-53页 |
一、 明确银信合作业务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 第42-43页 |
二、 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 第43-45页 |
三、 在合格投资者制度基础上引入投资者适当性原则 | 第45-49页 |
四、 强制信息披露机制 | 第49-50页 |
五、 强化银行在代理推介业务中的尽职调查义务和责任 | 第50-51页 |
六、 明确通道类业务中的主体责任分配 | 第51-52页 |
七、 建立投资者赔偿基金机制 | 第52页 |
八、 针对防范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 | 第52-53页 |
第二节 在执法环节转变监管思路和加大监管力度 | 第53-56页 |
一、 转变监管思路 | 第53-54页 |
二、 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 第54-55页 |
三、 加大对银信合作业务运作流程的监管力度 | 第55-56页 |
第三节 完善司法解释及改善审判工作 | 第56-61页 |
一、 正确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56页 |
二、 行使好倾斜性保护弱势投资者的自由裁量权 | 第56-59页 |
三、 有限承认保底条款的效力 | 第59-60页 |
四、 完善司法部门及人员配置 | 第60-61页 |
第四节 加强行业自律和重视投资者教育 | 第61-62页 |
结语 | 第62-64页 |
附表一 | 第64-65页 |
参考文献 | 第65-69页 |
后记 | 第69-72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72-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