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审级制度
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绪论 | 第7-12页 |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第7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7-10页 |
三、研究的主要结构和内容 | 第10-12页 |
第一章 民事审级制度的基本问题 | 第12-22页 |
第一节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主要特征 | 第12-14页 |
一、四级两审终审的层级设置 | 第12-13页 |
二、续审主义模式的上诉审 | 第13-14页 |
三、实施普遍上诉制度 | 第14页 |
第二节 民事审级制度的功能和价值目标 | 第14-17页 |
一、民事审级制度的功能 | 第15-16页 |
二、民事审级制度的价值目标 | 第16-17页 |
第三节 我国民事审级制度存在的弊端 | 第17-22页 |
一、各级法院的审判职能趋同化 | 第17-18页 |
二、终审法院级别偏低,难以保障法律统一适用 | 第18-19页 |
三、频繁启动的再审程序导致终审不终 | 第19-20页 |
四、缺少限制的发回重审制度导致复审率居高不下 | 第20-22页 |
第二章 民事审级制度之域外考察 | 第22-31页 |
第一节 美国与德国民事审级制度之考察 | 第22-25页 |
一、美国民事审级制度考察 | 第22-24页 |
二、德国民事审级制度考察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域外审级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25-31页 |
一、确定各级法院的不同审理范围 | 第26-28页 |
二、在上诉审中区分事实性问题与法律性问题 | 第28页 |
三、限制上诉审的启动条件 | 第28-29页 |
四、实现审级制度的多元化 | 第29-31页 |
第三章 重构我国民事审级制度的整体设想 | 第31-40页 |
第一节 科学划分各级法院的职能权限 | 第31-34页 |
一、划分不同法院审理权限的标准 | 第31-33页 |
二、合理地设置审级重心 | 第33-34页 |
第二节 构建多元化民事审级制度的具体方式 | 第34-40页 |
一、附条件地实施一审终审制度 | 第34-35页 |
二、确立两审终审制度的基础地位 | 第35-36页 |
三、建立有限的三审终审制度 | 第36-40页 |
结论 | 第40-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