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前言 | 第7-8页 |
第一章 问题意识:两则监守自盗案件引发的思考 | 第8-13页 |
第一节 案件的基本情况与判决结果 | 第8页 |
第二节 案件引发的相关争议 | 第8-10页 |
第三节 行李托运中“监守自盗”的研究价值 | 第10-13页 |
一、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 第10页 |
二、明确“监守自盗”的行为性质,保障裁判的合法公正 | 第10-11页 |
三、避免扩张适用职务侵占罪,因应新的入罪标准 | 第11-13页 |
第二章 “监守自盗”的刑法分析 | 第13-24页 |
第一节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比较 | 第13-16页 |
一、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共性阐释 | 第13-14页 |
二、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差别分析 | 第14-16页 |
第二节 利用职务之便的具体分析 | 第16-19页 |
一、关于“职务”的界定 | 第16-18页 |
二、“利用职务之便”的认定标准 | 第18-19页 |
第三节 行李托运占有与否的焦点分析 | 第19-24页 |
一、“占有”问题的法律分析 | 第19-21页 |
二、刑法中“事实占有”与民法“占有辅助人”的视角分析 | 第21-24页 |
第三章 行李托运中“监守自盗”案件的评析与启示 | 第24-31页 |
第一节 行李托运中“监守自盗”案件的评析 | 第24-27页 |
一、案例中的张某的行为应是认定为盗窃罪的主体 | 第24-25页 |
二、行李托运中“监守自盗”行为属于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 第25-26页 |
三、托运行李属于单位经营管理者占有 | 第26-27页 |
第二节 行李托运中“监守自盗”案件的启示 | 第27-31页 |
一、认定“监守自盗”案件需要从刑法的构成要件中出发 | 第27-28页 |
二、“监守自盗”类型案件存在普遍性需要区分定性 | 第28页 |
三、民法与刑法中存在的差异对案件的分析可相互促进 | 第28-31页 |
结语 | 第31-32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3页 |
致谢 | 第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