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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体实验不必单独设立为罪

摘要第3-4页
ABSTRACT第4页
第1章 引言第6-9页
第2章 非法人体实验概述第9-14页
    2.1 非法人体实验的概念第9-12页
    2.2 非法人体实验的特征第12-14页
第3章 非法人体实验是否需要单独设立为罪的学术争鸣第14-18页
    3.1 个罪说第14-16页
    3.2 类罪说第16-17页
    3.3 否定说第17-18页
第4章 本文的观点及对各学说的评析第18-24页
    4.1 对学说的评析第18-19页
    4.2 非法人体实验不宜单独设立为罪的观点及理由第19-24页
        4.2.1 适用刑法谦抑性的要求第20-21页
        4.2.2 刑法学理解释的适用第21-22页
        4.2.3 非刑事立法较为完善第22-24页
第5章 非法人体实验不单独设立为罪的补救措施第24-30页
    5.1 在民事上的补救措施第24-26页
    5.2 在行政上加强对人体实验的监督第26-28页
    5.3 刑法上的补救措施第28-30页
        5.3.1 加强司法解释第28页
        5.3.2 创立指导性案例制度第28-30页
第6章 结论第30-32页
致谢第32-33页
参考文献第3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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