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交通安全犯罪类型化立法研究
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导言 | 第11-15页 |
第一章 交通安全犯罪之现行立法状况 | 第15-20页 |
第一节 现行交通安全犯罪的有关法律规定 | 第15-16页 |
第二节 现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 第16-20页 |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 第16-17页 |
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 | 第17-20页 |
第二章 交通安全犯罪之现行立法不足 | 第20-28页 |
第一节 交通安全犯罪之刑事处罚圈设置不足 | 第20-22页 |
一、交通安全犯罪中的危险犯未列入刑事处罚圈 | 第21页 |
二、刑事处罚圈设置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相悖 | 第21-22页 |
第二节 交通肇事犯罪之罪过形式存在的缺陷 | 第22-24页 |
一、交通肇事的前行为即肇事行为的罪过问题 | 第22-23页 |
二、交通肇事的后行为即逃逸行为的罪过问题 | 第23-24页 |
第三节 交通肇事犯罪之刑罚设置不均衡问题 | 第24-28页 |
一、交通肇事罪的刑罚设置有违罪刑相适应原则 | 第24-26页 |
二、交通肇事行为的轻缓处理有违刑法平等原则 | 第26-28页 |
三、交通肇事罪的刑种设置存在过于单一的问题 | 第28页 |
第三章 交通安全犯罪类型化立法建议 | 第28-48页 |
第一节 交通安全犯罪类型化立法的刑法价值 | 第28-31页 |
一、犯罪分类的概念及其在刑法中的应用 | 第28-29页 |
二、交通安全犯罪进行类型化立法的思考 | 第29-31页 |
第二节 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的构想 | 第31-37页 |
一、危险驾驶案件中的司法困境 | 第31-34页 |
二、刑法设立危险驾驶罪的意义 | 第34-35页 |
三、危险驾驶罪的具体制度架构 | 第35-37页 |
第三节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独立构罪的设想 | 第37-42页 |
一、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义及国外立法 | 第37-38页 |
二、单独设立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有益价值 | 第38-40页 |
三、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 第40-42页 |
第四节 交通安全犯罪类型化立法的具体设想 | 第42-48页 |
一、交通安全犯罪类型化立法的条文设计 | 第42-44页 |
二、交通安全犯罪类型化立法的设计说明 | 第44-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