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8-10页 |
ABSTRACT | 第10-11页 |
引言 | 第13-17页 |
(一)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13-14页 |
(二) 研究文献综述 | 第14-15页 |
(三) 研究内容和方法 | 第15-17页 |
一、我国采矿权法律属性存在的问题 | 第17-29页 |
(一) 现行采矿权制度阻碍市场配置矿产资源的问题 | 第17-22页 |
1. 采矿权所有权与管理权合一 | 第17页 |
2. 市场配置作用难以发挥 | 第17-20页 |
3. 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失灵 | 第20-22页 |
(二) 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民事收益缺失的问题 | 第22-25页 |
1. 国家矿产资源民事所有者身份被虚化 | 第22-23页 |
2. 国家矿产资源税费收益替代民事收益 | 第23-24页 |
3. 国民分配不公两级分化严重 | 第24-25页 |
(三) 矿产资源领域政府官员贪腐问题 | 第25-29页 |
1. 全国范围矿产资源领域贪腐现象严重 | 第25-27页 |
2. 权力寻租问题严重 | 第27-29页 |
二、对我国采矿权法律属性存在问题的法理分析 | 第29-42页 |
(一) 采矿权法律属性典型学说辨析 | 第29-33页 |
1. 特许物权说辨析 | 第29-30页 |
2. 准物权说辨析 | 第30-32页 |
3. 用益物权说辨析 | 第32-33页 |
(二) 经济层面的法理分析 | 第33-36页 |
1. 采矿权两权合一是导致矿产资源初次分配中全民收益未实现的原因 | 第33-34页 |
2. 采矿权两权合一是市场配置矿产资源作用不能实现的原因 | 第34-36页 |
(三) 政治层面的法理分析 | 第36-38页 |
1. 采矿权的设置没有区分国家所有者身份和政府管理者身份 | 第36-37页 |
2. 采矿权两权合一为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留下了漏洞 | 第37-38页 |
(四) 法律层面的法理分析 | 第38-42页 |
1. 采矿权法律属性历史沿革 | 第38-40页 |
2. 采矿权两权合一扭曲了矿产资源一级市场作用 | 第40页 |
3. 采矿权两权合一阻碍了矿产资源二级市场的健康发展 | 第40-42页 |
三、对我国采矿权法律制度改革的建议 | 第42-54页 |
(一) 采矿许可与所有两权分离实行两证制度 | 第42-49页 |
1. 实行矿产资源所有权证和开采权许可证制度 | 第42-43页 |
2. 在矿产资源一级市场实现国家所有者收益权 | 第43-47页 |
3. 政府对矿产资源二级市场实现监管 | 第47-49页 |
(二)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49-54页 |
1. 《矿产资源法》的完善建议 | 第49-51页 |
2. 《矿业法》独立于矿产资源法的立法建议 | 第51-54页 |
结论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6页 |
参考政策法规 | 第56-58页 |
发表文章目录 | 第58-59页 |
致谢 | 第59-60页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第60-6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