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1页 |
导言 | 第11-12页 |
第一章 瑕疵出资概述 | 第12-16页 |
第一节 瑕疵出资的含义及表现形式 | 第12-15页 |
一、瑕疵出资的概念 | 第12页 |
二、瑕疵出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 第12-13页 |
三、瑕疵出资的非典型表现形式 | 第13-15页 |
第二节 瑕疵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 | 第15-16页 |
一、抽逃出资的概念及表现形式 | 第15页 |
二、瑕疵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分及意义 | 第15-16页 |
第二章 瑕疵出资股东对足额出资股东的责任 | 第16-19页 |
一、瑕疵出资股东对足额出资股东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17-18页 |
二、瑕疵出资股东对足额出资股东赔偿责任的范围 | 第18-19页 |
第三章 瑕疵出资中股东对公司的责任 | 第19-29页 |
第一节 公司对股东的补缴出资请求权 | 第20-24页 |
一、资本充实责任可否由股东与公司约定免除 | 第20页 |
二、公司对瑕疵出资股东补缴出资前股权行使可否限制 | 第20-21页 |
三、出资方式的不同对足额出资股东资本充实责任承担的影响 | 第21-22页 |
四、瑕疵出资股东与公司互负债务情形下可否行使抵销权 | 第22-23页 |
五、补缴出资请求权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 第23-24页 |
第二节 瑕疵股权转让后股东的资本充实责任 | 第24-29页 |
一、瑕疵股权转让后补缴出资义务主体的论争 | 第24-25页 |
二、瑕疵股权转让后补缴出资义务主体确定的现行立法例 | 第25-26页 |
三、实务中关于瑕疵股权转让后补缴出资义务主体的认定规则 | 第26-28页 |
四、瑕疵股权转让后出资义务主体的确定规则 | 第28页 |
五、公司对受让瑕疵出资股权的受让方股权的行使限制 | 第28-29页 |
六、瑕疵股权转受让中的瑕疵担保责任 | 第29页 |
第四章 瑕疵出资中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 第29-42页 |
第一节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瑕疵出资中的运用 | 第30-35页 |
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在瑕疵出资中运用的理论基础 | 第30-31页 |
二、实务中认定出资瑕疵导致法人人格否认的处理机制 | 第31-33页 |
三、出资瑕疵导致法人人格否认的现有处理机制的缺陷 | 第33页 |
四、出资瑕疵中对法人人格的否认是彻底的还是个案的 | 第33-34页 |
五、案件执行阶段可否因股东瑕疵出资否认公司法人人格 | 第34-35页 |
第二节 瑕疵出资中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具体规则 | 第35-41页 |
一、瑕疵出资中股东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前提要件 | 第35-36页 |
二、增资时间与债权成立先后对股东责任的影响 | 第36-37页 |
三、足额出资股东向债权人承担责任的范围 | 第37-38页 |
四、债权人虚假验资的过错是否影响瑕疵出资中股东责任的承担 | 第38页 |
五、瑕疵出资纠纷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标准 | 第38-39页 |
六、可否以瑕疵出资为由将已经转让股权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 | 第39-40页 |
七、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时提起出资确认之诉的审理规则 | 第40-41页 |
第三节 公司清算及解散案件中瑕疵出资股东的责任 | 第41-42页 |
一、出资债权是否列入清算财团 | 第41页 |
二、出资义务期限尚未届至的股东是否仍享有期限利益 | 第41页 |
三、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否请求扣除利息 | 第41-42页 |
第五章 中介机构在股东瑕疵出资中的责任 | 第42-46页 |
第一节 瑕疵出资中中介机构责任的现行规定 | 第43-45页 |
一、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承担虚假验资/验证责任的现有规定 | 第43-44页 |
二、代理登记公司对公司债权人承担垫资责任的现有规定 | 第44-45页 |
第二节 中介机构对公司债权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 第45-46页 |
一、中介机构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数额的限制 | 第45页 |
二、中介机构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顺位的限制 | 第45-46页 |
第六章 解决瑕疵出资问题的几点建议 | 第46-48页 |
一、建立法人人格否认的新标准 | 第46页 |
二、降低债权人起诉股东的受理门槛,引入司法审计前置程序 | 第46-47页 |
三、强化为股东瑕疵出资提供验资、验证、垫资等中介机构的责任 | 第47-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