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地理标志概述 | 第10-17页 |
第一节 地理标志概念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地理标志的法律属性 | 第11-13页 |
第三节 地理标志与相邻概念的关系 | 第13-17页 |
第二章 TRIPs 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 第17-25页 |
第一节 TRIPs 协议的谈判历史 | 第17-18页 |
一、1990 年草案文本 | 第17页 |
二、布鲁塞尔最终法草案 | 第17-18页 |
三、Dunkel 草案的提出和通过 | 第18页 |
第二节 TRIPs 协议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一般性规定 | 第18-20页 |
一、TRIPs 协议总则和基本原则对地理标志保护相关规定 | 第18-19页 |
二、TRIPs 协议对地理标志的最低标准保护和共同保护 | 第19-20页 |
第三节 TRIPS 协议对烈酒和葡萄酒的额外保护 | 第20-22页 |
一、共同适用于烈酒和葡萄酒的额外保护 | 第20-21页 |
二、仅适用于葡萄酒地理标志的附加保护 | 第21-22页 |
第四节 地理标志保护的例外 | 第22-25页 |
一、在先使用或善意使用的例外 | 第22页 |
二、在先注册商标和商标权的的例外 | 第22-23页 |
三、通用名称例外 | 第23页 |
四、时效的例外 | 第23-24页 |
五、姓名和名称权的例外 | 第24页 |
六、与地理标志所在国保护状态有关的例外 | 第24-25页 |
第三章 世界各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选择 | 第25-33页 |
第一节 特别法模式 | 第25-26页 |
第二节 商标法模式 | 第26-29页 |
第三节 商业标志法模式 | 第29-31页 |
第四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模式 | 第31-33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机制 | 第33-46页 |
第一节 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的意义 | 第33-35页 |
一、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 第33-34页 |
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 第34页 |
三、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 第34-35页 |
四、占据 WTO 关于地理标志谈判中的有利地位 | 第35页 |
第二节 我国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35-39页 |
一、双重法律保护模式弊端严重 | 第35-37页 |
二、地理标志的侵权行为仍然较为普遍 | 第37-38页 |
三、社会及企业对地理标志保护的意识不强 | 第38-39页 |
第三节 建立我国地理标志的专门法保护模式的构想 | 第39-46页 |
一、模式的选择 | 第39-40页 |
二、立法的完善 | 第40-41页 |
三、两个体系的融合相互确认为在先权利 | 第41-42页 |
四、加强对地理标志的管理与保护以有效应对侵权行为 | 第42-43页 |
五、提高企业意识实施地理标志品牌战略 | 第43-44页 |
六、积极参与 WTO 规则的制定 | 第44-46页 |
结语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附录一: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