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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摘要第3-5页
Abstract第5-6页
引言第9-11页
    (一) 研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和目的第9页
    (二) 研究现状第9-10页
    (三) 研究方法第10-11页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般理论第11-20页
    (一)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和意义第11-13页
        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第11页
        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第11-13页
    (二) 影响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因素第13-20页
        1. 民主政治发展程度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影响第13-14页
        2. 法治传统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影响第14-15页
        3. 行政法治水平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影响第15页
        4. 行政权和公民权的消长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影响第15-17页
        5. 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博弈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影响第17-20页
二、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0-27页
    (一) 英美法系国家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0-21页
        1. 美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0页
        2. 英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0-21页
    (二)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1-24页
        1. 法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1-22页
        2. 德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2-23页
        3. 日本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3页
        4. 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第23-24页
    (三) 两大法系关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规定的共同规律第24-27页
        1. 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则性规定上采用可以受理的假定原则第24-25页
        2. 将行政行为作为司法权对行政权进行审查的界限第25-26页
        3. 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技术上采用肯定概括和列举排除的混合模式第26-27页
三、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现状分析第27-37页
    (一)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规定第27-31页
        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肯定列举式规定第27-29页
        2.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能受理的行政案件第29-31页
    (二)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背景和意义第31-34页
        1.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背景第31-32页
        2. 我国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义第32-34页
    (三) 与行政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存在的问题第34-37页
        1. 我国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取了不予审查的假定原则第34-35页
        2. 人民法院不单独受理抽象行政行为第35页
        3. 内部行政行为未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35-37页
四、关于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建议第37-40页
    (一)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应遵循假定受理原则第37页
    (二) 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37-38页
    (三) 将部分内部行政行为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38-40页
结论第40-41页
注释第41-43页
参考文献第43-46页
致谢第46-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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