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6页 |
一、 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概述 | 第6-16页 |
(一) 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概念 | 第6页 |
(二) 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特征和价值 | 第6-13页 |
1、 司法审查和行政审查的复合性 | 第6-7页 |
2、 腐败资产追回机制的多样性 | 第7-9页 |
(1) 简易扣押和返还制度 | 第7-8页 |
(2) 承认与执行外国关于罚没的刑事司法裁决 | 第8页 |
(3) 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 第8-9页 |
(4) 说服教育腐败分子自动退还腐败资产 | 第9页 |
3、 当事国直接合作与国际组织间接协调的双重性 | 第9-13页 |
(1) 区域性国际组织制定的腐败资产追回的协议和公约机制 | 第9-11页 |
(2) 有较大影响力的全球性国际组织为主导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 | 第11-13页 |
(三) 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 第13-16页 |
1、 法律因素的阻碍 | 第13-14页 |
(1)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划分的区别 | 第13页 |
(2) 民事诉讼之间的差异和公民权利义务保护的差异 | 第13-14页 |
(3) 没收制度与承认执行的差异 | 第14页 |
2、 非法律因素的阻碍 | 第14-16页 |
(1) 金融体系的透明度不足,资产追踪困难 | 第14-15页 |
(2) 腐败资产的追回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 第15页 |
(3) 资产追回过程中国际合作不流畅 | 第15页 |
(4) 腐败资产的收益分享问题 | 第15-16页 |
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确立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 | 第16-20页 |
(一)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概述 | 第16页 |
(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资产返还的运行机制 | 第16-20页 |
1、 直接追回财产的措施 | 第16-17页 |
2、 间接追回财产的措施 | 第17-20页 |
(1) 强制返还原则 | 第18页 |
(2) 财产的返还 | 第18-19页 |
(3) 资产追回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扣除和资产分享 | 第19-20页 |
三、 我国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腐败资产追回机制过程中所存在的障碍 | 第20-25页 |
(一)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直接追回腐败资产机制面临的障碍 | 第20-21页 |
1、 参与诉讼的主体资格难以认定 | 第20-21页 |
2、 举证存在的问题 | 第21页 |
3、 诉讼成本大 | 第21页 |
(二)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间接追回腐败资产机制面临的障碍 | 第21-24页 |
1、 没收程序的举证存在困难 | 第21-22页 |
2、 承认和执行外国没收裁决的问题 | 第22页 |
3、 双重犯罪原则的分歧 | 第22-23页 |
4、 资产分享问题的分歧 | 第23-24页 |
(1) 以中国和其他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代表 | 第23页 |
(2) 以美国等国为代表 | 第23-24页 |
(三) 其他可能存在的障碍 | 第24-25页 |
1、 管辖权存在冲突和权利竞索 | 第24页 |
2、 对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保护相关制度不够完善 | 第24-25页 |
四、 如何完善我国腐败资产追回机制 | 第25-38页 |
(一) 建立和健全我国腐败资产追回法律制度 | 第25-33页 |
1、 建立一个全面的金融资产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 | 第25-26页 |
(1) 完善预防洗钱的制度 | 第25页 |
(2) 建立和完善预防监测腐败资产的转移制度 | 第25-26页 |
2、 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强有力的没收制度 | 第26-32页 |
(1) 美国的民事没收制度 | 第26-27页 |
(2) 我国没收程序中的刑事附带民事规则 | 第27页 |
(3) 缺席审判的可行性探讨 | 第27-28页 |
(4) 我国民事没收制度的创新 | 第28-30页 |
(5) 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如何构建一个更为完善的独立民事没收制度 | 第30-32页 |
3、 对腐败资产的处置和分享制度 | 第32-33页 |
(1) 腐败资产处置和分享制度的现状 | 第32页 |
(2) 构建我国的腐败资产分享制度 | 第32-33页 |
(二) 加强腐败资产追回的国际法律合作 | 第33-38页 |
1、 进一步加强和参与多边和双边公约 | 第33-35页 |
(1) 完善已经签署的腐败资产追回的多边公约 | 第33-34页 |
(2)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双边条约和协议 | 第34页 |
(3) 加强职能部门的执法合作 | 第34-35页 |
2、 建立规范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 第35页 |
3、 建立依托于全球化组织或者区域组织的腐败资产追回的固定机制 | 第35-38页 |
(1) 设立一个指导性的框架 | 第36页 |
(2) 进一步加强成员国之间对等互惠的关系 | 第36页 |
(3) 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 | 第36-38页 |
结论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附件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