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一、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概述 | 第10-18页 |
(一) 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的基本涵义 | 第10-11页 |
(二) 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存在的正当性 | 第11-14页 |
1.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 第11-13页 |
2.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需求 | 第13-14页 |
(三) 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的发展 | 第14-18页 |
二、“诉调对接”机制的国外相关制度比较研究 | 第18-22页 |
(一) 美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 | 第18-19页 |
(二) 德国的起诉前强制调解制度 | 第19页 |
(三) 日本的调停制度 | 第19-20页 |
(四) 中国台湾地区的诉前民事调解机制 | 第20页 |
(五) 国外相关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 第20-22页 |
三、我国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的现状考察 | 第22-29页 |
(一) 我国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的立法现状 | 第22-24页 |
(二) 我国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的司法实践 | 第24-26页 |
1. 上海基层法院“诉调对接”实践 | 第24页 |
2. 江苏省“诉调对接”实践 | 第24-25页 |
3. 湖北省“诉调对接”实践 | 第25页 |
4. 内蒙古自治区“诉调对接”实践 | 第25-26页 |
(三) 我国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第26-29页 |
1. 强行调解,滥用司法确认制度 | 第26页 |
2. 存在地区差异,“诉调对接”受理案件范围不明确 | 第26-27页 |
3. 诉调对接的实践运用不足,其效率价值大打折扣 | 第27页 |
4. 诉调对接主体的专业性有待提高 | 第27-29页 |
四、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诉调对接”机制的建议 | 第29-33页 |
(一) 保障当事人自愿调解,避免强行调解及滥用司法确认制度 | 第29-30页 |
(二) 立法明确诉调对接案件的范围 | 第30页 |
(三) 规范“诉调对接”机制运行程序以促进该机制的实践运行 | 第30-31页 |
(四) 提高调解组织的纠纷处理专业能力 | 第31-33页 |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7页 |
致谢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