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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完善研究

摘要第5-7页
Abstract第7-9页
引言第13-14页
第一章 我国交强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第14-21页
    第一节 我国交强险制度的立法演进第14-18页
        一、 建国后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发展历程第14-16页
        二、 我国现行交强险立法的特点第16-18页
    第二节 我国交强险制度的实施现状第18-21页
        一、 低端机动车投保率低第18-19页
        二、 交强险赔付率高,保险公司持续亏损第19-20页
        三、 交强险诉讼率大,赔偿协议难以达成第20-21页
第二章 我国交强险条例中存在的问题第21-31页
    第一节 交强险受害人的有关规定不合理第21-23页
        一、 受害人的范围过小第21-22页
        二、 对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规定模糊第22-23页
    第二节 交强险赔偿规范不合理第23-28页
        一、 交强险损害赔偿范围过宽第23-24页
        二、 无过错责任原则存在缺陷第24-25页
        三、 分项责任限额设置不合理第25-26页
        四、 保费规定不够灵活第26-28页
    第三节 社会救助基金缺乏可操作性第28-31页
        一、 救助条件界定不严密,无垫付限额第28-29页
        二、 救助基金来源偏少,比例规定不明确第29-30页
        三、 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过窄第30-31页
第三章 国外和台湾地区交强险立法经验及其借鉴第31-47页
    第一节 英、美、日交强险法律制度及其评论第31-40页
        一、 英国交强险法律制度及其评论第31-33页
        二、 美国交强险法律制度及其评论第33-37页
        三、 日本交强险法律制度及其评论第37-40页
    第二节 台湾地区交强险法律制度及其评论第40-42页
        一、 台湾地区交强险的立法演进第40页
        二、 台湾地区交强险的立法特点第40-42页
    第三节 国外及台湾地区交强险立法经验借鉴第42-47页
        一、 以“法律”形式制定交强险第43页
        二、 实行完全商业化的运营模式第43-44页
        三、 强化对受害第三人的保护第44-45页
        四、 加大对未投保车辆的处罚力度第45页
        五、 确立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补充地位第45-47页
第四章 完善我国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建议第47-60页
    第一节 重构受害人范围及请求权规范第47-49页
        一、 拓宽受害人的范围第47-48页
        二、 明确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第48-49页
    第二节 整合交强险赔偿规范第49-55页
        一、 排除对财产损失的赔偿第49-51页
        二、 确定严格意义上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第51-52页
        三、 取消赔偿限额的分项限制第52-53页
        四、 制定更加灵活的费率机制第53-55页
    第三节 健全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第55-60页
        一、 重构救助基金的使用条件第55-56页
        二、 拓展救助基金的来源第56-58页
        三、 扩大救助基金的救助范围第58-60页
结语第60-61页
参考文献第61-63页
致谢第63-64页
个人简历第64页
发表的学术论文第64-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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