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22页 |
导言 | 第22-31页 |
一、研究目的及必要性 | 第22-25页 |
二、研究对象及研究方法 | 第25页 |
三、相关背景知识概述——韩国垄断规制法 | 第25-29页 |
四、用语整理 | 第29-31页 |
第一章 企业合并制度的概述 | 第31-49页 |
第一节 中韩反垄断法意义上的企业合并概念 | 第31-33页 |
第二节 企业合并的反垄断规制对象 | 第33-38页 |
一、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对象的一般论 | 第33-34页 |
二、各国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的对象 | 第34-36页 |
三、中国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的对象 | 第36-37页 |
四、韩国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的对象 | 第37-38页 |
五、小结 | 第38页 |
第三节 反垄断规制的企业合并类型 | 第38-43页 |
一、按合并的手段和方法分类 | 第39-41页 |
二、按限制竞争的效果分类 | 第41-43页 |
第四节 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的经济学分析 | 第43-49页 |
一、集中的反竞争效应 | 第43-46页 |
二、集中的效率效应 | 第46-47页 |
三、反竞争与效率性的平衡 | 第47-49页 |
第二章 企业合并申报制度的研究 | 第49-67页 |
第一节 企业合并申报的一般理论 | 第49-51页 |
一、企业合并申报的概述 | 第49页 |
二、申报模式的选择 | 第49-50页 |
三、申报标准的确定 | 第50-51页 |
第二节 中国企业合并申报制度 | 第51-56页 |
一、申报标准的立法例考察 | 第51-53页 |
二、事先申报豁免的立法例考察 | 第53-54页 |
三、事先申报前的商谈制度和听证会制度 | 第54页 |
四、企业合并的申报内容及申报期限 | 第54-56页 |
第三节 韩国企业合并申报制度 | 第56-60页 |
一、申报标准的立法例考察 | 第56-58页 |
二、事先申报豁免的立法例考察 | 第58页 |
三、申报期限前的事先申请审查制度和申报代理人制度 | 第58-59页 |
四、区分"一般申报对象"与"简易申报对象" | 第59页 |
五、企业合并的申报内容及申报时期 | 第59-60页 |
六、违反申报义务的制裁 | 第60页 |
第四节 中韩企业合并申报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60-67页 |
一、申报标准的比较分析 | 第61-63页 |
二、事先申报豁免制度的比较分析 | 第63-64页 |
三、申报内容及申报期限的比较 | 第64-65页 |
四、"事先申报前的商谈制度"与"申报期限前的事先申请审查制度"之比较 | 第65-67页 |
第三章 企业合并的审查制度的研究 | 第67-99页 |
第一节 企业合并审查制度中相关市场的界定 | 第67-74页 |
一、相关市场界定的概述 | 第67-69页 |
二、限制竞争性的判断 | 第69-72页 |
三、例外认定与否的判断 | 第72-74页 |
第二节 中国企业合并审查制度 | 第74-80页 |
一、企业合并审查程序 | 第74-76页 |
二、相关市场的界定 | 第76-78页 |
三、限制竞争性审查 | 第78-79页 |
四、附加条件批准 | 第79页 |
五、国家安全审查 | 第79-80页 |
六、违反集中审查程序的后果及集中规则的行为制裁 | 第80页 |
第三节 韩国企业合并审查制度 | 第80-90页 |
一、支配关系的形成 | 第81-82页 |
二、相关市场的界定 | 第82-85页 |
三、限制竞争性的判断标准 | 第85-87页 |
四、关于禁止垄断性合并的豁免制度 | 第87-89页 |
五、违反企业结合的行为制裁 | 第89-90页 |
第四节 中韩企业合并审查制度的比较研究 | 第90-99页 |
一、中韩企业合并审查的程序 | 第90页 |
二、支配关系的形成 | 第90-91页 |
三、相关市场的确定 | 第91页 |
四、限制竞争性的判断 | 第91-92页 |
五、禁止垄断性合并的豁免制度的判断 | 第92-93页 |
六、其他要件 | 第93-97页 |
七、小结 | 第97-99页 |
第四章 中韩企业禁止合并之典型案例分析 | 第99-112页 |
第一节 三益乐器(Samick Musical Instruments)与英昌乐器(Young Chang)合并案(韩国案例) | 第100-103页 |
一、案例背景及内容概要 | 第100-101页 |
二、案例争议焦点及判决 | 第101-103页 |
第二节 可口可乐公司与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案(中国案例) | 第103-106页 |
一、案例背景及内容概述 | 第103-104页 |
二、案例争议焦点及评述 | 第104-106页 |
第三节 中韩企业合并禁止之经典案例的比较分析 | 第106-112页 |
一、中韩企业合并禁止案例的总体评价 | 第106-107页 |
二、韩国三益乐器合并案的借鉴意义 | 第107-112页 |
第五章 中韩企业合并纠正措施及例外予以认定的典型案例 | 第112-127页 |
第一节 海特(Hite)啤酒与真露的企业结合案(韩国案例) | 第112-114页 |
一、案例内容概要 | 第112页 |
二、案例主要决议事项及评述 | 第112-114页 |
第二节 SK Telecom与新世纪通信的企业结合案(韩国案例) | 第114-117页 |
一、案例背景及内容概要 | 第115页 |
二、案例的认定结果及评述 | 第115-117页 |
第三节 英博集团公司(Inbevn.N.V./S.A.)与安海斯-布希啤酒公司(Anheuser-Busch Companies Inc.)合并案(中国案例) | 第117-119页 |
一、案例内容概要 | 第117页 |
二、案例决定要件及评述 | 第117-119页 |
第四节 韩国企业合并例外予以认定的典型案例 | 第119-121页 |
一、韩和机械取得三美精工股份的案例 | 第119-120页 |
二、昌源特殊钢受让三美综合特殊钢营业案例 | 第120页 |
三、现代汽车股份公司取得起亚汽车股份公司和亚洲汽车工业股份公司案例 | 第120-121页 |
第五节 中韩企业合并纠正措施之典型案例的比较分析 | 第121-127页 |
一、中韩企业合并纠正措施之典型案例的总体评价 | 第121-122页 |
二、海特啤酒与真露企业结合案的反面借鉴意义 | 第122-127页 |
第六章 中韩企业合并监管的实施主体研究 | 第127-138页 |
第一节 中国企业合并监管的实施主体 | 第128-132页 |
一、中国企业合并监管的法律构架 | 第128页 |
二、中国企业合并监管的主管主体 | 第128-130页 |
三、监管实施主体的组成及职责 | 第130-131页 |
四、监管实施主体的双层框架模式 | 第131-132页 |
第二节 韩国企业合并监管的实施主体 | 第132-135页 |
一、公平交易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 第132-134页 |
二、公平交易委员会的特征 | 第134-135页 |
第三节 比较分析中韩企业合并监管的实施主体 | 第135-138页 |
一、监管实施主体的"准司法权"问题 | 第135-136页 |
二、法律对于监管实施主体的规定 | 第136页 |
三、"单—主体"与"双层框架" | 第136-138页 |
第七章 中韩企业合并制度之互相借鉴 | 第138-152页 |
第一节 中韩企业合并制度的发展背景及趋势 | 第138-142页 |
一、两国企业合并制度所处的背景 | 第138-139页 |
二、两国企业合并制度的发展趋势 | 第139-141页 |
三、中韩企业合并制度的总体评价 | 第141-142页 |
第二节 中韩企业合并制度的互相借鉴 | 第142-150页 |
一、"经营者集中"与"企业合并"概念的比较 | 第143-144页 |
二、完善企业合并申报及申报标准 | 第144-145页 |
三、完善企业合并审查制度 | 第145-149页 |
四、建立专门独立性的规制企业合并的机关 | 第149-150页 |
第三节 简要评述中国企业合并制度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国企业合并反垄断规制的典型案例 | 第150-152页 |
结论 | 第152-155页 |
参考文献 | 第155-162页 |
后记 | 第162-1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