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概念及其具体内涵 | 第9-13页 |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下对群众概念的界定 | 第9-10页 |
(二)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中的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 | 第10-11页 |
1.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 第10页 |
2.人民群众创造了社会财富 | 第10-11页 |
(三)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创造历史的现实途径 | 第11-12页 |
1.人民群众对社会实践的改造 | 第11页 |
2.人民群众对现实关系的改造 | 第11-12页 |
(三)人民群众的利益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内在动力 | 第12-13页 |
1.历史是人民群众追求利益的活动 | 第12页 |
2.历史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利益 | 第12-13页 |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形成与发展 | 第13-19页 |
(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群众史观思想 | 第13-14页 |
(二)毛泽东、邓小平的群众史观思想 | 第14-16页 |
(三)江泽民、胡锦涛的群众史观思想 | 第16-17页 |
(四)习近平的群众史观思想 | 第17-19页 |
1.根基论——党的根基在于人民 | 第17页 |
2.立场论——群众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 | 第17-18页 |
3.主体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 第18页 |
4.方法论——群众路线是我们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 | 第18-19页 |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理论基础及其基本内容 | 第19-24页 |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的概念界定 | 第19-20页 |
1.司法职业化与司法民主化 | 第19-20页 |
2.司法大众化与司法民主化 | 第20页 |
3.司法民主化的界定 | 第20页 |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的理论基础 | 第20-22页 |
1.司法民主化是人民主权理论的应有之义 | 第21页 |
2.司法民主化是司法公正的前提与保障 | 第21页 |
3.司法民主化是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兼顾 | 第21-22页 |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的基本内涵 | 第22-24页 |
1.以广泛的普遍参与作为实现司法民主化的前提条件 | 第22-23页 |
2.以主动的积极参与作为实现司法民主化的主要途径 | 第23页 |
3.以有序的秩序参与作为实现司法民主化的基本要求 | 第23-24页 |
四、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对司法民主化的指导作用 | 第24-38页 |
(一)人民陪审团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表现之一 | 第25-26页 |
1.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本源——司法为民 | 第25页 |
2.人民陪审团制度的本质——司法民主 | 第25-26页 |
(二)人民陪审员制度未能贯彻司法民主化的本意 | 第26-28页 |
1.陪而不审、审而不议 | 第26-27页 |
2.精英化、职业化严重 | 第27-28页 |
3.适用的案件范围不均衡 | 第28页 |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实施的措施 | 第28-30页 |
1.放宽人民陪审团的选任条件 | 第28-29页 |
2.强化人民陪审团的意见效力 | 第29-30页 |
3.扩大人民陪审团的适用范围 | 第30页 |
(四)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可行性分析 | 第30-34页 |
1.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合法性分析 | 第31页 |
2.人民陪审团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 第31-32页 |
3.人民陪审团制度符合司法改革的总目标 | 第32-33页 |
4.人民陪审团制度难以造成司法附属化的分析 | 第33-34页 |
(五)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导下司法民主化的完善 | 第34-38页 |
1.丰富人民陪审团成员库以体现人民群众的主体性 | 第34-35页 |
2.明确人民陪审团职能定位以体现人民群众的权力性 | 第35-36页 |
3.强化人民陪审团监督职能以体现人民群众的价值性 | 第36页 |
4.保障人民陪审团利益不受侵害以体现群众的权利性 | 第36-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