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部分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研究综述 | 第9-12页 |
一、国外事物管辖制度研究综述 | 第9页 |
二、国内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研究综述 | 第9-10页 |
三、本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第10-12页 |
第二部分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原理与现状 | 第12-16页 |
一、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原理 | 第12-14页 |
(一) 概念 | 第12-13页 |
(二) 确立标准 | 第13-14页 |
二、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现状 | 第14-16页 |
第三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缺陷及原因 | 第16-23页 |
一、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缺陷 | 第16-20页 |
(一) 把改变级别管辖作为一项诉讼策略,利用法律漏洞规避级别管辖 | 第16-17页 |
(二) 民诉法39条规定的“上调性”转移规则缺乏确定的标准 | 第17页 |
(三) “三结合”标准存在缺陷 | 第17-18页 |
(四) 争议标的额计算方法存在缺陷 | 第18-19页 |
(五) 缺乏完善的级别管辖权异议程序规定 | 第19-20页 |
二、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出现问题的原因 | 第20-23页 |
第四部分 外国民事诉讼事物管辖的比较 | 第23-40页 |
一、大陆法系的事物管辖 | 第23-31页 |
(一) 法国的职权管辖 | 第23-25页 |
(二) 德国的事物管辖 | 第25-27页 |
(三) 日本的事物管辖 | 第27-31页 |
二、英美法系的事物管辖 | 第31-36页 |
(一) 美国的事物管辖 | 第31-35页 |
(二) 英国的事物管辖 | 第35-36页 |
三、俄罗斯的级别管辖 | 第36-38页 |
四、各国事物管辖(级别管辖)的比较分析 | 第38-40页 |
第五部分 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的改革完善 | 第40-52页 |
一、宏观层面——改革完善的指导思想 | 第40-42页 |
(一) 程序公正理论 | 第40-41页 |
(二) 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分工,保障各级人民法院审判职能的实现 | 第41页 |
(三) 两便原则 | 第41-42页 |
(四) 特定性质案件由民事专门法院管辖 | 第42页 |
二、微观层面——改革完善的具体对策 | 第42-52页 |
(一) 废除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第一审管辖权 | 第42-45页 |
(二) 确立案件性质与诉讼标的额“两结合”的确定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标准 | 第45-47页 |
(三) 重构民事诉讼级别管辖法院体系 | 第47页 |
(四) 明确争议标的额之具体计算方法 | 第47-48页 |
(五) 完善管辖权转移的规定 | 第48-49页 |
(六) 完善级别管辖异议程序 | 第49-52页 |
第六部分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立法修改建议稿 | 第52-53页 |
结束语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6页 |
作者读研期间研究成果 | 第56-58页 |
致谢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