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20页 |
第一章 对以往经济法责任理论研究的反思 | 第20-28页 |
第一节 研究的逻辑起点主要体现为“法定义务说”和“社会公共利益说” | 第20-23页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框架主要体现为“法律关系式”和“比较”辨析式 | 第23-24页 |
第三节 在实证研究领域,主要体现为“实体性法制设计倾向”和“经济公益诉讼建设倾向” | 第24-28页 |
第二章 经济法责任理论重构之一:以社会竞争利益为逻辑起点 | 第28-35页 |
第一节 市场竞争、增量利益与社会发展 | 第28-30页 |
第二节 市场失灵、政府失灵与现代经济法的产生 | 第30-31页 |
第三节 社会竞争利益损减、社会竞争利益补偿与经济法责任的承责基础 | 第31-35页 |
第三章 经济法责任理论重构之二: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及其与民法责任、行政法责任的分野 | 第35-39页 |
第一节 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 | 第35-37页 |
第二节 经济法责任与民法责任、行政法责任的分野 | 第37-39页 |
第四章 经济法责任理论重构之三:以“主体-行为-责任”分析和“成本-效益”分析为理论框架进行实证分析 | 第39-63页 |
第一节 “主体-行为-责任”分析框架 | 第39-46页 |
第二节 “成本-效益”分析框架 | 第46-53页 |
第三节 实证分析例一:经济法上的宏观调控失当责任 | 第53-59页 |
第四节 实证分析例二:经济法上的环境污染责任 | 第59-63页 |
第五章 附论: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论略 | 第63-66页 |
注释 | 第66-75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75-78页 |
致谢 | 第78-8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