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第一章 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和价值困境 | 第8-14页 |
一、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 第8页 |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 | 第8-10页 |
(一) 维护司法公正 | 第8-9页 |
(二) 树立司法权威 | 第9-10页 |
(三)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 第10页 |
(四) 保证法律统一适用 | 第10页 |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价值困境 | 第10-14页 |
(一) 司法公正与司法终局性的对立统一 | 第10-11页 |
(二) 司法公正与被告人人权保障的对立 | 第11-12页 |
(三) 当事人申诉权利保护与司法终局性的对立 | 第12页 |
(四) 保证法律统一实施和司法独立的对立 | 第12-14页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审判监督程序存在的问题 | 第14-20页 |
一、启动主体权力(权利)配置失衡 | 第14-17页 |
(一) 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违背诉讼的基本原则 | 第14-15页 |
(二) 人民检察院的再审抗诉权不受限制不利于被告人人权保障 | 第15-16页 |
(三) 对申诉权的程序化规范不足 | 第16-17页 |
二、启动事由功能性缺失 | 第17-18页 |
三、管辖法院设置混乱 | 第18-19页 |
四、再审事由审查程序缺失和再审审理程序一般化 | 第19-20页 |
第三章 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构 | 第20-31页 |
一、重构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 | 第20-21页 |
二、科学配置程序参与各方的权利(权力) | 第21-23页 |
(一) 取消法院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职权 | 第21页 |
(二) 取消人民检察院再审抗诉直接启动再审程序的特权 | 第21-22页 |
(三) 当事人的申诉权利诉权化改造 | 第22-23页 |
三、科学设定再审事由 | 第23页 |
四、明确管辖法院 | 第23-24页 |
五、再审事由审查程序和再审审理程序“两步走” | 第24-31页 |
(一) 增设再审事由审查程序 | 第24-25页 |
(二) 再审审理程序特殊化 | 第25-31页 |
结论 | 第31-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