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2页 |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越权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司法现状 | 第12-16页 |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越权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现有思路评析 | 第16-23页 |
(一) 意思表示思路 | 第16-17页 |
(二) 内外区分思路 | 第17-19页 |
(三) 规范性质思路 | 第19-21页 |
(四) 表见判断思路 | 第21-23页 |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越权担保合同效力认定的应然思路 | 第23-34页 |
(一)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性质 | 第23-29页 |
(二) 价值与概念的协调原则 | 第29-30页 |
(三) 相关条文的规范功能 | 第30-33页 |
(四) 效力判断的应然思路 | 第33-34页 |
四、第三人接受执行事务合伙人越权担保时的“善意”判定 | 第34-41页 |
(一) 第三人“善意”的识别标准 | 第34-35页 |
(二) 第三人审查注意义务之证成 | 第35-40页 |
(三) 第三人“善意”的效果 | 第40-41页 |
五、执行事务合伙人越权担保时的责任分析 | 第41-47页 |
(一) 担保合同因构成表见代理而有效时的责任 | 第41-43页 |
(二) 担保合同因合伙企业追认而有效时的责任 | 第43-44页 |
(三) 担保合同因狭义违法而无效时的责任 | 第44-45页 |
(四) 担保合同因合伙企业拒绝追认而无效时的责任 | 第45-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附录 样本案例统计表 | 第51-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