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4-6页 |
| Abstract | 第6-8页 |
| 引言 | 第10-11页 |
| 一、惩罚:刑事诉讼的传统目的 | 第11-21页 |
| (一) 惩罚的界定 | 第11-15页 |
| (二) 惩罚实现的刑事诉讼目的 | 第15-17页 |
| (三) 通过惩罚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存在的缺陷 | 第17-21页 |
| 二、刑事和解的兴起 | 第21-30页 |
| (一) 刑事和解在现代诉讼中的兴起 | 第22-24页 |
| (二) 刑事和解的域外理论基础 | 第24-26页 |
| (三) 通过刑事和解实现的刑事诉讼目的 | 第26-28页 |
| (四) 刑事和解对刑事诉讼目的的重构 | 第28-30页 |
| 三、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困境 | 第30-34页 |
| (一) 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泛政治化 | 第30页 |
| (二) 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实现方式的单一化 | 第30-31页 |
| (三) 惩罚与和解在和谐社会中的错位 | 第31-34页 |
| 四、我国刑事诉讼目的的定位及其实现方式的调整 | 第34-43页 |
| (一) 重视刑事案件的纠纷本性 | 第34-35页 |
| (二) 刑事诉讼报应目的的适当弱化 | 第35-36页 |
| (三) 我国刑事和解的实践及制度构建 | 第36-43页 |
| 结论 | 第43-44页 |
| 参考文献 | 第44-48页 |
| 作者简介 | 第48-49页 |
| 后记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