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消费者赔偿责任的理论与适用缺陷 | 第10-16页 |
(一)概念界定不明,法律地位待明确 | 第10-11页 |
(二)法律关系复杂,义务来源理解不充分 | 第11-12页 |
(三)责任认定的标准不一,司法认定存在矛盾 | 第12-13页 |
(四)法条衔接不完善,产品责任易遗漏 | 第13-16页 |
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 第16-22页 |
(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之争 | 第16-17页 |
(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地位之争 | 第17-20页 |
(三)《消法》第44条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概念及法律地位 | 第20-22页 |
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消费者赔偿责任的来源 | 第22-28页 |
(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在网络交易中涉及的法律关系 | 第22-23页 |
(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消费者的赔偿责任的义务来源 | 第23-28页 |
四、《消法》第44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具体责任分析 | 第28-44页 |
(一)违反披露义务的赔偿责任 | 第28-35页 |
(二)更有利承诺的履行责任 | 第35-37页 |
(三)明知应知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连带责任 | 第37-44页 |
五、《消法》第44条与《侵权责任法》第43条的协调与衔接 | 第44-48页 |
(一)《消法》第44条与侵权责任法第43条协调之困惑 | 第44-45页 |
(二)用产品责任对《消法》第44条进行补充 | 第45-48页 |
结语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2页 |
致谢 | 第52-54页 |
攻读硕士期间参加的课题和发表的论文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