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导论 | 第8-12页 |
(一) 三个案例的对比 | 第8-9页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9-10页 |
(三) 本文的目的 | 第10-12页 |
一、我国刑事取证主体的法律规定现状 | 第12-20页 |
(一) 我国传统证据理论的“非法证据”界定 | 第12页 |
(二) 刑事取证主体的取证权限 | 第12-15页 |
(三) 其他相关主体刑事取证问题 | 第15-17页 |
(四) 我国刑事取证主体法定的原因 | 第17-20页 |
二、刑事取证主体法定的问题与批判 | 第20-29页 |
(一) 诉讼两造取证权限巨大反差 | 第20-21页 |
(二) 取证主体法定理论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紧张关系 | 第21-24页 |
(三) 缺乏法理却普遍通行的证据“转化”规则 | 第24-29页 |
三、域外相关规定及借鉴 | 第29-34页 |
(一) 英美法系的非法证据规则 | 第29-30页 |
(二) 大陆法系的非法证据规则 | 第30-32页 |
(三) 域外私人取证的效力问题 | 第32页 |
(四) 总结 | 第32-34页 |
四、取证主体非法定化的理论基础和制度架构 | 第34-45页 |
(一) 理论基础 | 第34-38页 |
(二) 制度架构 | 第38-41页 |
(三) 相关实际问题研究 | 第41-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