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目录 | 第7-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基本理论 | 第10-16页 |
一、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概念界定 | 第10-12页 |
(一) 没收的分类 | 第10-11页 |
(二) 违法所得的概念辨析与一般特征 | 第11-12页 |
二、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主要特征 | 第12-13页 |
(一)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物 | 第12页 |
(二)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的范围包括境内外财产 | 第12-13页 |
(三)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权力监督和人权保障的结合 | 第13页 |
(四)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与国际法律的接轨 | 第13页 |
三、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理论基础 | 第13-15页 |
(一) 利益衡量原则 | 第13-14页 |
(二) 效率侧重原则 | 第14页 |
(三)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平衡原则 | 第14-15页 |
四、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设立意义 | 第15-16页 |
第二章 域外有关立法与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16-24页 |
一、美国民事没收制度 | 第17-18页 |
(一) 美国民事没收制度概括 | 第17页 |
(二) 民事没收的基本程序 | 第17-18页 |
二、英国民事追索制度 | 第18-20页 |
(一) 英国民事追索制度的特点 | 第18-19页 |
(二) 民事追索的适用程序 | 第19-20页 |
三、新加坡《贪污、毒品交易及其它重大犯罪(利益没收)法》 | 第20-21页 |
(一) 新加坡对惩治腐败犯罪的法律 | 第20页 |
(二) 对犯罪嫌疑人潜逃、死亡情形下适用的没收程序 | 第20-21页 |
四、《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有关腐败财产没收的规定 | 第21-22页 |
五、域外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22-24页 |
(一) 独立的民事没收制度之利弊分析 | 第22-23页 |
(二) 新加坡《贪污、毒品交易及其它重大犯罪(利益没收)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23-24页 |
(三)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衔接 | 第24页 |
第三章 我国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需要解决的问题 | 第24-30页 |
一、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与正当程序的矛盾 | 第24-25页 |
二、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地位 | 第25-26页 |
三、审判后境内外财产的处理情况 | 第26页 |
四、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程序实施问题 | 第26-30页 |
(一)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范围 | 第26-27页 |
(二)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启动条件 | 第27-28页 |
(三)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证明标准 | 第28-29页 |
(四) 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保障措施 | 第29-30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建议 | 第30-42页 |
一、针对不同类型财产分别设置没收程序 | 第30-33页 |
(一) 从被没收财产的性质角度,区别设置违禁品及其他危险物品与一般违法所得的处理程序 | 第30-32页 |
(二) 从被没收财产的地域角度,区别设置国内财产与境外财产的处理程序 | 第32-33页 |
二、完善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具体操作措施 | 第33-36页 |
(一) 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情形下的没收程序 | 第33-34页 |
(二) 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情形下的没收程序 | 第34-35页 |
(三) 完善对没收财产的处理程序 | 第35-36页 |
(四) 完善违法所得的调查程序 | 第36页 |
三、明确适用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范围及程序适用的证明标准 | 第36-39页 |
(一) 具体列明和限定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范围 | 第36-38页 |
(二) 确立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的证明标准 | 第38-39页 |
四、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相关保障措施 | 第39-41页 |
(一) 适用腐败犯罪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案件必须公开开庭审理 | 第39-40页 |
(二) 强制辩护制度 | 第40页 |
(三) 逃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后的撤销制度 | 第40-41页 |
五、完善错误对财产采取措施后的返还、赔偿措施 | 第41-42页 |
结论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后记 | 第45-46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