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页 |
第一章 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分析 | 第10-19页 |
第一节 我国律师协会性质的历史变迁 | 第10-14页 |
(一)律师管理制度的建立期 | 第10-12页 |
(二)改革开放后律师制度的恢复期 | 第12页 |
(三)律师制度改革与发展期 | 第12-13页 |
(四)结论:我国律师协会的行业自治管理工作由国家主导推进 | 第13-14页 |
第二节 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分析 | 第14-19页 |
(一)律师协会的概念、特征和职责 | 第14-16页 |
(二)公私法人理论下的我国律师协会性质分析 | 第16-19页 |
第二章 律师管理体制与律师协会性质作用的比较研究 | 第19-26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19-22页 |
(一)英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19-20页 |
(二)美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20-22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22-25页 |
(一)法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22-23页 |
(二)德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23-24页 |
(三)日本的律师管理体制 | 第24-25页 |
第三节 结论:国外律师管理体制都给予了律师协会较大的行业管理权 | 第25-26页 |
第三章 我国律师行业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成因分析 | 第26-35页 |
第一节 现阶段我国律师行业的存在的问题 | 第27-29页 |
(一)准入门槛过低,律师的素质参差不齐 | 第27-28页 |
(二)惩戒制度不健全,无法净化律师队伍 | 第28-29页 |
第二节 现阶段我国“两结合”管理体制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 第29-33页 |
(一)我国“两结合”管理体制的特点 | 第29-30页 |
(二)司法行政和律师协会管理权限未理顺 | 第30页 |
(三)律师协会自治性不足 | 第30-31页 |
(四)律师协会在自身建设上的缺陷 | 第31-33页 |
第三节 我国律师行业和管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33-35页 |
(一)现有的“两结合”管理体制对律师行业监管不力 | 第33-34页 |
(二)行政权对律师行业管的过细 宏观管理职能难以发挥 | 第34页 |
(三)律师协会机构设置不健全 影响自治效能的发挥 | 第34-35页 |
第四章 我国律师管理体制完善与建议 | 第35-43页 |
第一节 明确律师管理中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的职责 | 第35-37页 |
(一)明确职责是做好律师管理工作的前提 | 第35页 |
(二)明确职责是律师行业自治的制度保障 | 第35-36页 |
(三)厘清行政管理和律师自治管理各自的权限 | 第36-37页 |
第二节 加大律师协会的自身建设 | 第37-39页 |
(一)健全我国律师协会机构的设置 | 第37-38页 |
(二)完善律师协会的内部管理体制建设 | 第38-39页 |
第三节 完善对律师自治工作的监督机制 | 第39-43页 |
(一)建立行业自我监督机制 | 第39-40页 |
(二)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行业制度和监督 | 第40-41页 |
(三)司法机关对律师行业的监督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后记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