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引言 | 第8-12页 |
一、方法论动机——昂格尔对人性问题的追问 | 第12-17页 |
(一) 人性问题的由来——对第一章的疏解 | 第12-15页 |
(二) 对第四章的疏解——作为可变的人性概念 | 第15-17页 |
二、什么是昂格尔的概念工具? | 第17-19页 |
三、三种社会形态 | 第19-39页 |
(一) 部落社会(tribal society) | 第21-26页 |
1. 部落社会的社会特征 | 第21-22页 |
2. 部落社会的法律要求 | 第22-23页 |
3. 规则性(regularity)和标准性(normative) | 第23-25页 |
4. 规则性和标准性与人性的关系 | 第25-26页 |
(二) 贵族社会(Aristocratic society) | 第26-32页 |
1. 贵族社会的社会特征 | 第27-28页 |
2. 贵族社会的法律要求 | 第28-30页 |
3. 公共性(public)和实在性(positive) | 第30-31页 |
4. 公共性与实在性与人性的关系 | 第31-32页 |
(三) 自由主义社会(liberal society) | 第32-39页 |
1. 自由社会的社会特征 | 第32-33页 |
2. 自由社会的法律要求 | 第33-35页 |
3. 普遍性(general)和自治性(autonomous) | 第35-36页 |
4. 普遍性和自治性与人性的关系 | 第36-39页 |
四、后自由主义社会中法治的解体 | 第39-43页 |
(一) 福利国家对法治自治性和普遍性的破坏 | 第40-41页 |
(二) 合作国家对法律公共性和实在性的破坏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5页 |
致谢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