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引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运用公共政策的理论分析 | 第9-17页 |
一、对“公共政策”的理解 | 第9-11页 |
(一) 公共政策内涵的多样性 | 第9-10页 |
(二) 公共政策运用的严格性 | 第10页 |
(三) 否定并排除仲裁裁决的效力,实现公共政策的消极功能 | 第10-11页 |
二、运用公共政策的必要性 | 第11-13页 |
(一) 弥补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固有局限 | 第11-12页 |
(二) 行使国家主权的必然要求 | 第12-13页 |
三、运用公共政策的优越性 | 第13-17页 |
(一) 公共政策的不确定性有助于提高司法审查的灵活性 | 第13-14页 |
(二) 公共政策的宽泛性有助于全面实施司法审查 | 第14-15页 |
(三) 公共政策的原则性有助于减少司法干预 | 第15页 |
(四) 公共政策是平衡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法律控制的工具 | 第15页 |
(五) 公共政策审查对仲裁裁决具有最终决定意义 | 第15-17页 |
第二章 各国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运用公共政策的考虑因素 | 第17-30页 |
一、公共政策与其他抗辩事由之间的关系 | 第17-19页 |
(一) 公共政策与一般抗辩事由的联系 | 第18页 |
(二) 公共政策与一般抗辩事由的区别 | 第18-19页 |
二、仲裁协议中的公共政策 | 第19-22页 |
(一) 仲裁协议客体的可仲裁性(可仲裁事项) | 第20-21页 |
(二) 仲裁协议主体的可仲裁性(仲裁能力) | 第21-22页 |
三、仲裁程序中的公共政策(正当程序) | 第22-25页 |
(一) 欺诈、胁迫、仲裁员舞弊(fraud/intimidate/corrupt arbitrator) | 第22-23页 |
(二) 仲裁员不公正((lack of impartiality) | 第23-24页 |
(三) 明显漠视法律(Manifest Disregard of Law) | 第24-25页 |
(四) 明显漠视事实(manifest disregard of the facts) | 第25页 |
四、仲裁裁决中的公共政策 | 第25-30页 |
(一) 裁决形式违反公共政策 | 第26-27页 |
(二) 裁决实体违反公共政策 | 第27-30页 |
第三章 公共政策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探索 | 第30-40页 |
一、运用公共政策存在的问题 | 第30-32页 |
(一) 各国对“公共政策”理解不统一 | 第31页 |
(二) 法院享有过度自由裁量权 | 第31-32页 |
二、探索公共政策的合理运用 | 第32-40页 |
(一) 限制公共政策的运用标准 | 第32-34页 |
(二) 限制公共政策的运用范围 | 第34-40页 |
第四章 中国关于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运用 | 第40-50页 |
一、我国运用公共政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40-44页 |
(一) 公共政策立法不足 | 第41-42页 |
(二) 公共政策审查手段单一 | 第42-43页 |
(三) 司法抵触仲裁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 第43-44页 |
二、完善我国公共政策运用的建议 | 第44-50页 |
(一) 实现公共政策合理运用的应有理念 | 第45-46页 |
(二) 实现公共政策合理运用的具体思路 | 第46-50页 |
结论 | 第50-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