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概述 | 第9-16页 |
第一节 船舶碰撞的概念概述 | 第9-11页 |
一、国际公约关于船舶碰撞概念的规定 | 第9-10页 |
二、重要航海国家对船舶碰撞概念的规定 | 第10-11页 |
三、我国海商法对船舶碰撞概念的规定 | 第11页 |
第二节 本文对船舶碰撞概念的界定 | 第11-13页 |
第三节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简述 | 第13-16页 |
第二章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确定的理论依据 | 第16-22页 |
第一节 船舶拟人化理论对认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影响 | 第16-17页 |
第二节 船舶负责的实质是船舶后面的人负责 | 第17-18页 |
第三节 替代责任和责任自负理论 | 第18-20页 |
第四节 实际控制和管理理论 | 第20-22页 |
第三章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立法现状 | 第22-27页 |
第一节 我国关于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立法及存在的问题 | 第22-23页 |
第二节 世界各国对于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规定 | 第23-25页 |
第三节 国际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借鉴和意义 | 第25-27页 |
第四章 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 第27-42页 |
第一节 船舶所有人作为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第27-30页 |
一、船舶所有人未能提供适航的船舶 | 第28页 |
二、甲板部和轮机部的船员管理过失行为导致船舶碰撞 | 第28页 |
三、沉船所有人的沉船导致的船舶碰撞 | 第28-29页 |
四、船舶所有权登记对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影响 | 第29-30页 |
第二节 光船承租人作为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认定 | 第30-34页 |
一、光船承租人作为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理论依据 | 第30-31页 |
二、登记对光船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影响 | 第31-33页 |
三、船舶所有人是否应该承担船舶碰撞损害的连带责任 | 第33-34页 |
第三节 船舶融资租赁人的责任主体地位 | 第34页 |
第四节 船舶管理人与船舶营运人的责任主体地位比较分析 | 第34-39页 |
一、船舶经营人和船舶管理人的内涵和界限 | 第35-36页 |
二、船舶经营人在船舶碰撞中的法律地位 | 第36-37页 |
三、船舶管理人在船舶碰撞中的法律地位 | 第37-39页 |
第五节 特殊情况下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识别与确定 | 第39-42页 |
一、引航情况下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 第39-40页 |
二、船舶在交通管理下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 第40-42页 |
结论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致谢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