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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论--以物权变动为中心

导论第1-25页
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关系论第25-126页
 第一章 公示对抗主义与公示要件主义第26-56页
  第一节 公示对抗主义第26-33页
   一、 法国法第27-29页
   二、 日本法第29-31页
   三、 英美法第31-33页
  第二节 公示要件主义第33-39页
   一、 德国法第34-35页
   二、 奥地利法第35-36页
   三、 瑞士法第36-39页
  第三节 公示对抗主义与公示要件主义的关系第39-42页
   一、 公示对抗主义向着公示要件主义的“位移”第40-42页
   二、 公示要件主义中形式的软化第42页
  第四节 对公示对抗主义与公示要件主义之评价第42-56页
   一、 公示对抗主义优于公示要件主义?第43-45页
   二、 公示要件主义优于公示对抗主义!第45-53页
   三、 公示要件主义之优化第53-56页
 第二章 物权公示与物权行为第56-126页
  第一节 物权行为理论概述第56-62页
   一、 物权行为理论之缘起第56-58页
   二、 我国关于物权行为理论之争概揽第58-62页
  第二节 物权行为理论构成第62-73页
   一、 关于物权行为的概念第62-67页
   二、 关于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第67-73页
  第三节 有关物权行为理论的事实判断第73-85页
   一、 交付是一个真正的契约?第74-77页
   二、 “客观的物权合意”为独立的意思表示?第77-80页
   三、 一个源于错误的交付也是有效的?第80-83页
   四、 无因性的相对化:物权行为理论的救世主或掘墓人?第83-85页
  第四节 对物权行为理论的价值判断第85-100页
   一、 物权行为理论与交易便捷第86-88页
   二、 物权行为理论与交易明晰第88-89页
   三、 物权行为理论与交易公平第89-98页
   四、 物权行为理论与交易安全第98-100页
  第五节 物权行为理论与民法体系建构第100-118页
   一、 物权行为理论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第101-105页
   二、 物权行为理论与民法总则第105-106页
   三、 物权行为理论与无权处分第106-108页
   四、 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制度第108-111页
   五、 物权行为理论与不当得利制度第111-114页
   六、 物权行为理论与所有权保留制度第114-116页
   七、 物权行为理论与他物权的设定第116-118页
  第六节 物权公示制度与物权行为之关系第118-126页
   一、 公示对抗主义下本无所谓物权行为第119-120页
   二、 物权行为非同于公示要件主义第120-122页
   三、 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无须建立在物权行为理论基础之上第122-126页
公示方式论第126-194页
 第三章 不动产物权之公示:登记第128-177页
  第一节 登记概述第128-156页
   一、 登记之沿革第128-129页
   二、 各国登记制度第129-131页
   三、 登记之性质第131-135页
   四、 登记能力第135-138页
   五、 登记审查模式第138-141页
   六、 登记请求权第141-144页
   七、 登记机关第144-147页
   八、 登记的有效要件第147-152页
   九、 登记机关的责任第152-156页
  第二节 登记类型第156-177页
   一、 登记之分类第156-164页
   二、 预告登记第164-173页
   三、 异议登记第173-177页
 第四章 动产物权之公示:占有(交付)第177-194页
  第一节 占有概述第177-181页
   一、 占有的性质第177-179页
   二、 占有的构成第179-181页
  第二节 占有的物权公示机能第181-194页
   一、 占有的确定:不断虚化的标准第181-183页
   二、 观念之占有第183-186页
   三、 从观念占有到观念交付第186-188页
   四、 占有(交付)的物权公示机能第188-194页
公示效力论第194-311页
 第五章 公示的对抗力第196-226页
  第一节 公示对抗力基本问题第196-212页
   一、 登记对抗力的含义第197-200页
   二、 第三人范围概述第200-204页
   三、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第三人范围第204-206页
   四、 未经登记即可对抗的第三人范围第206-212页
  第二节 不动产二重买卖--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制度设计之比较第212-226页
   一、 不动产二重买卖(合同)的效力第212-216页
   二、 二重买卖均未办理登记第216-219页
   三、 第二买受人取得登记第219-226页
 第六章 公示的公信力第226-311页
  第一节 公信力的一般原理第226-250页
   一、 公信力的合理化说明第226-230页
   二、 公信力与权利推定效力第230-233页
   三、 登记的公信力第233-247页
   四、 占有的公信力第247-250页
  第二节 无权处分第250-270页
   一、 比较法的考察第250-254页
   二、 无权处分的内涵与外延第254-260页
   三、 我国学者关于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解释论第260-267页
   四、 无权处分合同应当效力未定,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267-270页
  第三节 善意取得第270-311页
   一、 善意取得的制度沿革及在各国的运行轨迹第270-278页
   二、 善意取得制度正当化之依据第278-286页
   三、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第286-307页
   四、 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第307-311页
结论第311-313页
参考书目第313-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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