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论 合同——被忽视的法源 | 第9-12页 |
一、“法源”的性质界定及其属性探析 | 第12-22页 |
(一) 法源的词源考证 | 第12-14页 |
(二) 法源之“法”——基于个案构建的裁判规范体系 | 第14-15页 |
(三) 法源之“源”——该规范具有义务性命令的性质 | 第15-19页 |
(四) 民法视野中的法源:法律规范与意思自治之间的分裂与合 | 第19-22页 |
二、不同法域对合同法源属性问题的视域差异 | 第22-27页 |
(一) 大陆法系的合同法源立法摸式 | 第22-24页 |
(二) 约因理论下的英美法系合同法源问题 | 第24-25页 |
(三) 学界关于法源问题的两种对立观点 | 第25-27页 |
三、近年来合同作为法源的裁判情况及其评析 | 第27-32页 |
(一) 近5年来我国合同案件裁判状况分析: | 第27-29页 |
(二) 传统立法本位模式下的缺陷 | 第29-32页 |
四、合同作为法源的正当性基础 | 第32-52页 |
(一) 合同作为法源的前提条件——合同的二重性 | 第32-37页 |
(二) 合同作为法源的外部正当性—基于“私人立法者”的义务性命令 | 第37-42页 |
(三) 合同作为法源的内部正当性——合同条款的规范结构 | 第42-49页 |
(四) 合同属于正式法源 | 第49-52页 |
五、《民法总则》第10条、第119条和第129条之立法重构 | 第52-56页 |
(一) 《民法总则》法源设置的结构性缺陷 | 第52-53页 |
(二) 《民法总则》法源设置的路径整合——以合同为中心 | 第53-56页 |
结语——有限干预下的合同自治 | 第56-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3页 |
致谢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