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第1章 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概念基础与必要性 | 第10-22页 |
1.1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概念基础 | 第10-16页 |
1.1.1 警察权法治化的涵义解读 | 第10-12页 |
1.1.1.1 警察权的内涵 | 第10-11页 |
1.1.1.2 法治的含义 | 第11页 |
1.1.1.3 警察权法治化的理解 | 第11-12页 |
1.1.2 权力清单的内涵梳理 | 第12-13页 |
1.1.2.1 权力清单的含义 | 第12-13页 |
1.1.2.2 权力清单的法哲学解读 | 第13页 |
1.1.2.3 公权力清单的必要性考察 | 第13页 |
1.1.3 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思考 | 第13-16页 |
1.1.3.1 给定警察权力清单体系是警察权法治化的前提和关键 | 第13-14页 |
1.1.3.2 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整体思路 | 第14-15页 |
1.1.3.3 警察权法治化的权力清单路径研究的具体方法 | 第15-16页 |
1.2 当前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必要性考察 | 第16-22页 |
1.2.1 我国当前推进警察权法治化的意义探析 | 第16-18页 |
1.2.1.1 执法规范化: 警察权法治化对警察个体的意义 | 第16页 |
1.2.1.2 法治公安建设: 警察权法治化对警察组织的意义 | 第16-17页 |
1.2.1.3 夯实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警察权法治化对我国法治进程的意义 | 第17-18页 |
1.2.2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现状考察 | 第18-20页 |
1.2.2.1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法律规范文本缺失 | 第18-19页 |
1.2.2.2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个体执法能力不足 | 第19页 |
1.2.2.3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程度不足的负面影响 | 第19-20页 |
1.2.3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应然路径分析 | 第20-22页 |
1.2.3.1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法律路径:法律规范及勘划 | 第20页 |
1.2.3.2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主体路径:警察个体执法能力的提升 | 第20-21页 |
1.2.3.3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清单路径:权力清单的给定与执行 | 第21-22页 |
第2章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正向清单路径研究 | 第22-28页 |
2.1 我国警察权的正向清单:警察权边界的法律勘划 | 第22-24页 |
2.1.1 警察权“可以为”内容的法律勘划 | 第22页 |
2.1.2 警察权的法律勘划要保障其与公民权的平衡 | 第22-23页 |
2.1.3 警察权正向清单的权力列举 | 第23-24页 |
2.2 我国警察权正向清单的法律作用范围 | 第24-26页 |
2.2.1 警察权正向清单对警察执法规范的作用 | 第24页 |
2.2.2 警察权正向清单对警察组织的意义 | 第24-25页 |
2.2.3 警察权正向清单对公民权利实现的影响 | 第25-26页 |
2.3 我国警察权的法律操作边界 | 第26-28页 |
2.3.1 警察权也应遵循法无授权即禁止 | 第26页 |
2.3.2 警察权的行使止于公共秩序的恢复 | 第26-27页 |
2.3.3 警察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基本的公民权 | 第27-28页 |
第3章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责任清单路径研究 | 第28-34页 |
3.1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责任清单:警察权的职权责任路径 | 第28-29页 |
3.1.1 警察权“应该为”责任清单内容的法律勘划 | 第28页 |
3.1.2 警察权责任清单对警察组织的提示 | 第28-29页 |
3.1.3 警察权责任清单对公民权利实现的影响 | 第29页 |
3.2 我国警察行政职权的责任清单 | 第29-31页 |
3.2.1 应完善警察行政执法程序 | 第29-30页 |
3.2.2 应规范警察行政裁量权 | 第30页 |
3.2.3 应加强警察行政执法中的信息化水平 | 第30-31页 |
3.3 我国警察刑事职权的责任清单 | 第31-34页 |
3.3.1 应规范警察刑事职权使用前提 | 第31-32页 |
3.3.2 应规制警察刑事职权行使程序 | 第32页 |
3.3.3 应落实警察刑事职权过错纠正和追究制度 | 第32-34页 |
第4章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负面清单路径研究 | 第34-41页 |
4.1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的负面清单:警察权的限制和惩罚路径 | 第34-35页 |
4.1.1 警察权负面清单是警察权法治化实现的反向路径 | 第34页 |
4.1.2 界定警察权力不可为的区域和方面 | 第34-35页 |
4.1.3 对警察权加以全视角的“规训和惩罚” | 第35页 |
4.2 我国警察权的负面清单之一: 禁止超越法定权限使用警察权 | 第35-37页 |
4.2.1 禁止擅自变更、转让只属于警察的各种职权 | 第36页 |
4.2.2 禁止随意动用警辅人员替代警察从事警务活动 | 第36页 |
4.2.3 禁止让警务人员以警察身份参与各种非警务活动 | 第36-37页 |
4.3 我国警察权的负面清单之二:禁止违反法定程序行使警察权 | 第37-39页 |
4.3.1 禁止出现办案中履行审批手续不及时、不完整 | 第37页 |
4.3.2 禁止出现对案件当事人告知权利不严格、不规范 | 第37-38页 |
4.3.3 禁止在证据调取上出现不合法律规范的情形 | 第38页 |
4.3.4 禁止在认定违法犯罪事实上偏离法条随意定性 | 第38-39页 |
4.4 我国警察权的负面清单之三: 禁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和行政处罚权 | 第39-41页 |
4.4.1 禁止滥用警察的自由裁量权 | 第39页 |
4.4.2 严防警察徇私枉法与权力寻租 | 第39-40页 |
4.4.3 禁止滥用警察的行政处罚权 | 第40-41页 |
第5章 我国警察权法治化权力清单路径的实证分析 | 第41-56页 |
5.1 《人民警察法》:我国警察权力清单的主要依据 | 第41-45页 |
5.1.1 《人民警察法》:警察权行使的法律依据 | 第41-42页 |
5.1.1.1 《人民警察法》是我国警察个体执法的主要依据 | 第41页 |
5.1.1.2 《人民警察法》是我国警察个体执法规范化的直接保障 | 第41-42页 |
5.1.1.3 《人民警察法》是我国警察个体权益的法律保障 | 第42页 |
5.1.2 现行《人民警察法》的结构与内容 | 第42-44页 |
5.1.2.1 现行《人民警察法》的主要内容 | 第42-43页 |
5.1.2.2 现行《人民警察法》的结构关系 | 第43页 |
5.1.2.3 现行《人民警察法》的框架评价 | 第43-44页 |
5.1.3 现行《人民警察法》的时代不足和操作局限 | 第44-45页 |
5.1.3.1 现行内容和结构简单 | 第44页 |
5.1.3.2 对警察任务的界定缺乏明确性 | 第44页 |
5.1.3.3 对警察权益保障不够完善 | 第44-45页 |
5.1.3.4 对警察权力边界和权力行使缺乏可操作性规定 | 第45页 |
5.2 修订《人民警察法》: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的考量 | 第45-50页 |
5.2.1 修订《人民警察法》:我国警察权的法律完善 | 第45-47页 |
5.2.1.1 当前警察权的法律保障相对不足 | 第45-46页 |
5.2.1.2 《人民警察法》是警察权法律完善的蓝本 | 第46页 |
5.2.1.3 修订《人民警察法》可以提升我国警察权的法治化 | 第46-47页 |
5.2.2 修订《人民警察法》的理论意义思考 | 第47-48页 |
5.2.2.1 从立法法理论、立法技术理论对《人民警察法》的修订进行反思 | 第47-48页 |
5.2.2.2 从警务发展与变迁理论对《人民警察法》的修订的反思 | 第48页 |
5.2.2.3 从深化公安工作改革角度对《人民警察法》的修订的反思 | 第48页 |
5.2.3 修订《人民警察法》的现实意义考察 | 第48-50页 |
5.2.3.1 有利于推进公安队伍建设与管理 | 第48-49页 |
5.2.3.2 有利于提高公安执法规范化 | 第49页 |
5.2.3.3 有利于深化公安工作改革 | 第49-50页 |
5.3 关于《人民警察法》修订方向的建议 | 第50-52页 |
5.3.1 宏观上的指导性:《人民警察法》修订的宏观方向 | 第50-51页 |
5.3.1.1 《人民警察法》立法原则的宏观指导性 | 第50页 |
5.3.1.2 《人民警察法》对警察执法的宏观指导性 | 第50页 |
5.3.1.3 《人民警察法》总则的宏观指导性 | 第50-51页 |
5.3.2 中观上的明确性:《人民警察法》修订的中观方向 | 第51页 |
5.3.2.1 《人民警察法》内容和范围的明确性 | 第51页 |
5.3.2.2 《人民警察法》关于警察权力清单的明确性 | 第51页 |
5.3.3 微观上的操作性:《人民警察法》修订的微观方向 | 第51-52页 |
5.3.3.1 提高警察个体解读法律的准确程度 | 第51页 |
5.3.3.2 提高警察个体执法用法的便利程度 | 第51页 |
5.3.3.3 提高警察执法场景与《人民警察法》的契合程度 | 第51-52页 |
5.3.3.4 提高警察执法结果的有效程度 | 第52页 |
5.4 基层警察对警察权力清单的呼唤与需要——代结语 | 第52-56页 |
5.4.1 “警察是行动的法律”:警察权行使的终极目标 | 第52-53页 |
5.4.1.1 从“官员是行动的法律”到“警察是行动的法律” | 第52页 |
5.4.1.2 警察权的行使是要把法律的公意光辉铺展在公民的政治生活中 | 第52-53页 |
5.4.1.3 警察成为“行动的法律”是警察权使用的最高目标 | 第53页 |
5.4.2 “警察是法律摆渡人”:警察执法对警察权力清单的迫切需要 | 第53-54页 |
5.4.2.1 法律进入公民生活需要基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的“摆渡” | 第53页 |
5.4.2.2 “摆渡”法律需要严格遵照权力清单来运行 | 第53-54页 |
5.4.2.3 基层警察执法急需警察权力清单体系的完整 | 第54页 |
5.4.3 “警察是法治先锋”:警察权力清单为警察权法治化夯实基础 | 第54-56页 |
5.4.3.1 “警察是法治先锋”的涵义解读 | 第54页 |
5.4.3.2 警察权力清单为警察成为法治先锋提供依凭 | 第54页 |
5.4.3.3 警察权力清单的体系平衡将为我国警察权法治化夯实基础 | 第54-56页 |
附录 | 第56-57页 |
参考文献 | 第57-60页 |
致谢 | 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