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6页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第10-12页 |
(一) 选题缘由 | 第10-11页 |
(二)选题意义 | 第11-12页 |
二、研究的国内外现状分析 | 第12-13页 |
(一) 国内现状 | 第12页 |
(二) 国外现状 | 第12-13页 |
三、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13-16页 |
(一) 研究方法 | 第13-14页 |
(二) 本论文的创新点 | 第14-15页 |
(三) 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15-16页 |
第二章 侗族传统治理资源概述 | 第16-27页 |
一、侗族的分布情况 | 第16-17页 |
二、侗族传统治理资源及其产生的原因 | 第17-24页 |
(一) 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主要内容 | 第17-18页 |
(二) 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形式 | 第18-19页 |
(三) 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特点 | 第19-23页 |
(四) 侗族传统治理资源产生的原因 | 第23-24页 |
三、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历史演变 | 第24-27页 |
(一) 侗族传统社会历史演变的原因 | 第24-25页 |
(二) 侗族传统治理方式的现代变迁 | 第25-27页 |
第三章 侗族地区传统治理资源的应用分析 | 第27-35页 |
一、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实践分析 | 第27-30页 |
(一) 民事纠纷传统治理方式 | 第27-28页 |
(二) 刑事纠纷传统治理方式 | 第28-29页 |
(三) 其他纠纷传统治理方式 | 第29-30页 |
二、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优势 | 第30-32页 |
(一) 程序灵活、成本较低 | 第30-31页 |
(二) 人们更信赖民间精英调解 | 第31页 |
(三) 治理的方式较为柔和 | 第31页 |
(四) 合意的纠纷治理方式 | 第31-32页 |
三、侗族传统治理资源的局限 | 第32-35页 |
(一) 主体缺乏合法性 | 第32页 |
(二) 调解程序的混乱性 | 第32-33页 |
(三) 治理依据的不合理性 | 第33页 |
(四) 极端的治理结果与国家法律产生冲突 | 第33-35页 |
第四章 民族的传统治理资源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调适 | 第35-47页 |
一、传统治理资源对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意义 | 第36-38页 |
(一) 传统治理资源能弥补现代法治的不足 | 第36页 |
(二) 传统治理资源能促进现代治理资源的转型 | 第36-37页 |
(三) 传统治理资源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 第37页 |
(四) 传统治理资源能促进侗族地区治理水平 | 第37-38页 |
(五) 传统治理资源能保障侗族地区司法和谐 | 第38页 |
二、传统治理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趋势 | 第38-40页 |
(一) 寨老等传统权威受到挑战 | 第39页 |
(二) 传统治理资源并非阻碍现代法治进程 | 第39页 |
(三) 传统治理资源向现代化转化是必然趋势 | 第39-40页 |
三、侗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特殊性 | 第40-41页 |
四、传统治理资源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冲突与调适 | 第41-43页 |
(一) 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法治的冲突 | 第41-42页 |
(二) 传统治理资源与现代法治的调适 | 第42-43页 |
五、侗族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选择 | 第43-47页 |
(一) 发挥宗教人士等多元主体在侗族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 第43页 |
(二) 实现民族治理资源与国家法在侗族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契合 | 第43-44页 |
(三) 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侗族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的法律依据 | 第44-45页 |
(四) 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在侗族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自治功能 | 第45-46页 |
(五) 实现传统调解与现代调解制度在侗族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衔接 | 第46-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3页 |
附录 | 第53-54页 |
致谢 | 第54-55页 |
附件一 | 第55-56页 |
附件二 | 第56-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