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司法制度论文

论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的构建--以我国农村民间纠纷解决为中心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6页
目次第7-9页
1 引言第9-15页
    1.1 课题研究的缘起——理论探索与农村民间纠纷解决现实的双重需求第9-10页
        1.1.1 理论探索的必然要求:维系人民调解制度传统文化根基的羸弱与动摇第9-10页
        1.1.2 现实境况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农村民间纠纷解决方式的合理化需求第10页
    1.2 人民调解制度国内外研究综述第10-13页
        1.2.1 国内研究状况第10-12页
        1.2.2 国外研究状况第12-13页
    1.3 本文的研究基础、特色及创新之处第13-15页
2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概述第15-23页
    2.1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相关概念的解读和探究第15-18页
        2.1.1 人民调解制度衰落根源的探析——信赖基础的动摇及相应司法理念的缺失第15-16页
        2.1.2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的构想——乡村司法理念第16-18页
    2.2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提出的依据第18-20页
        2.2.1 理论认知依据——人民调解制度自身发展规律的客观结果第18-19页
        2.2.2 司法实践依据——农村民间纠纷解决传统司法权威的沦丧第19-20页
    2.3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的意义第20-23页
        2.3.1 人民调解哲学思维模式的转换——传统经验感性向现代制度理性的演化第20-21页
        2.3.2 新时期我国农村基层法治精神的塑造与乡村司法文化的孕育第21-23页
3 当前我国农村民间纠纷及主要解决方式考察第23-36页
    3.1 当今我国农村民间社会的现状:游离于传统民俗与现代法治的双重地带第23页
    3.2 当前我国农村民间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特点概览第23-29页
        3.2.1 当前我国农村民间纠纷的主要类型第24-27页
        3.2.2 当前我国农村民间纠纷呈现的新特征第27-29页
    3.3 我国农村民间纠纷主要解决方式的简要考察第29-36页
        3.3.1 人民调解制度在我国农村民间纠纷运行状况调研第30-34页
        3.3.2 我国农村民间纠纷解决其他方式的归纳与反思第34-36页
4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的具体内涵第36-43页
    4.1 在人民调解程序机制上,坚持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双方当事人合意第36-38页
        4.1.1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我国传统非对抗性司法文化的共同作用第36-37页
        4.1.2 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协商,有助于双方内心自发产生、延续对人民调解结果的认同和信赖第37-38页
    4.2 在人民调解实体内容上,秉承现代司法的公平正义与乡间情理的兼顾统一第38-40页
        4.2.1 人民调解对象的地方色彩使其不得不受到地方性知识和微观权力的制约第38-39页
        4.2.2 人民调解现代司法和民间调解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其结果的公正,不仅要符合 法律,还要合乎情理第39-40页
    4.3 在人民调解社会效益上,建设、营造和谐安定的农村社会法治秩序新格局第40-43页
        4.3.1 我国古代以“礼”为核心的社会伦理与传统“天人合一”文化精神的熏陶第41-42页
        4.3.2 当前司法和谐理念引导下的农村纠纷解决创新机制及治理新策略的探讨第42-43页
5 人民调解制度信赖基础的建构路径第43-54页
    5.1 乡村司法理念的妊娠与启蒙——我国古代法律文化研究的复归和对传统“厌讼”、“息讼”诉讼观念的批判与吸纳第43-46页
        5.1.1 法的非阶级性和回应性促使我们对我国古代法律的重新审视和认知第43-44页
        5.1.2 对我国明清时期“劝民息讼、寻求调解”司法模式的再次品味和咀嚼第44-46页
    5.2 乡村司法理念的哺育与践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律所等机构和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扶第46-48页
        5.2.1 人民调解在其自身尚未树立起足够权威时,其结果的社会公信力和公众认可度仍需要传统司法权威的支撑第46-47页
        5.2.2 通过“大调解”(Mediation)联动纠纷解决机制,懂情理、讲法治,将农村民间纠纷化解在乡间基层第47-48页
    5.3 乡村司法理念的成熟与演进——以血缘宗族为单位的农村基层民间社会组织(SOCIAL ORGANIZATION)的创建和参与第48-52页
        5.3.1 农村血缘宗族组织自身内部的凝聚力,有助于平衡地方权力分配不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民间纠纷协商解决功能第49-50页
        5.3.2 血缘宗族组织的自治机制和规范管理,有助于克服人民调解制度“和稀泥”、“职能软”等制度缺陷第50-52页
    5.4 乡村司法理念的繁衍与传播——互联网、无线电视等现代传媒技术对人民调解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法治秩序观念的塑造第52-54页
        5.4.1 以互联网、无线电视为代表的现代传媒为人民调解制度的学习、交流提供了广阔的自由平台第52-53页
        5.4.2 借助现代新型交往方式,培育农村村民法治秩序观念,以及通过民主协商手段解决民间纠纷的司法意识第53-54页
结语第54-55页
参考文献第55-57页
致谢第57页

论文共5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我国传闻证据规则的构建
下一篇:我国检察机关适用刑事和解制度研究--以广西检察机关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