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 | 第11-16页 |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定义及特征 | 第11-14页 |
一、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个人信息、个人数据与个人资料) | 第11-12页 |
二、个人信息的定义 | 第12-13页 |
三、个人信息的特征 | 第13-14页 |
第二节 谁动用了我的个人信息?——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理由 | 第14-16页 |
第二章 对“个人信息是财产”的批判 | 第16-22页 |
第一节 个人信息商业化的正当性 | 第16-18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财产权的主要理由 | 第18页 |
第三节 个人信息权不是财产权 | 第18-22页 |
一、个人信息的人身依附性 | 第19-21页 |
二、产生财产利益≠财产权 | 第21-22页 |
第三章 个人信息权为人格权的合理性 | 第22-44页 |
第一节 人格权之确立及个人信息与人格 | 第23-25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以美国法为视角 | 第25-30页 |
一、隐私权理论的发展 | 第25-27页 |
二、美国隐私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 | 第27-30页 |
第三节 个人信息与一般人格权——以德国法为视角 | 第30-35页 |
一、一般人格权理论的发展 | 第30-31页 |
二、个人信息纳入一般人格权保护范畴的正当性 | 第31-33页 |
三、德国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信息自决权与一般人格权 | 第33-35页 |
第四节 美国法上的隐私权与大陆法上之人格权 | 第35-38页 |
第五节 个人信息与财产利益 | 第38-42页 |
一、人格的商业化 | 第38-39页 |
二、人格权法上的财产利益保护——以美国、德国为例 | 第39-42页 |
第六节 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基础——人格权 | 第42-44页 |
第四章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及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44-50页 |
第一节 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第44-45页 |
第二节 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基础及模式 | 第45-48页 |
一、欧盟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基础及模式 | 第46页 |
二、美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基础及模式 | 第46-47页 |
三、德国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基础及模式 | 第47-48页 |
第三节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基础及模式选择 | 第48-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6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6-57页 |
后记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