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2页 |
一、民事诉讼模式与当事人民事诉讼地位的关系 | 第12-16页 |
(一) 民事诉讼模式内涵 | 第12-13页 |
(二) 职权主义模式内涵 | 第13-14页 |
(三) 当事人主义模式内涵 | 第14-16页 |
二、落实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适合我国民事司法改革之国情 | 第16-20页 |
(一) 职权主义民事诉讼模式的弊端 | 第16-17页 |
(二) 落实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有助于实现司法正义 | 第17-20页 |
三、国外民事诉讼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之比较 | 第20-25页 |
(一) 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 | 第20-21页 |
(二) 英美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 | 第21-23页 |
(三) 小结 | 第23-25页 |
四、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的理论与实践 | 第25-30页 |
(一) 当事人主义改革之初的理论与实践 | 第25-26页 |
(二) 当事人主义改革第二阶段的理论与实践 | 第26-28页 |
(三) 当事人主义发展第三阶段的理论与实践 | 第28-30页 |
五、落实民事诉讼当事人程序主体地位的具体思路 | 第30-35页 |
(一) 转换民事诉讼模式 | 第30页 |
(二) 树立审判人员现代司法观念 | 第30页 |
(三) 增强民事诉讼当事人权利主体意识,重视和保护个体的人权 | 第30-31页 |
(四) 理顺司法管理体制 | 第31页 |
(五) 完善民事诉讼法的具体程序制度,以体现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 第31-33页 |
(六) 完善相关辅助性的民事程序制度,以落实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 第33-35页 |
结语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