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8页 |
前言 | 第18-22页 |
第一章 刑事赔偿制度概论 | 第22-36页 |
第一节 刑事赔偿制度的称谓 | 第22-27页 |
一、国外对刑事赔偿制度的不同称谓及评析 | 第22-25页 |
二、我国对刑事赔偿制度的称谓及理由 | 第25-27页 |
第二节 刑事赔偿制度的内涵 | 第27-33页 |
一、对刑事诉讼过程中国家公权力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行为,应当由国家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 | 第27-29页 |
二、刑事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 | 第29-31页 |
三、国家在向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后,要向确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进行追偿 | 第31-33页 |
第三节 刑事赔偿制度的功能 | 第33-36页 |
一、有利于救济受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 | 第33-34页 |
二、有利于规范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 第34-35页 |
三、有利于保护依法行使职权的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第35-36页 |
第二章 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 | 第36-66页 |
第一节 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 | 第36-54页 |
一、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萌芽 | 第36-40页 |
二、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确立 | 第40-44页 |
三、外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发展 | 第44-54页 |
第二节 中国刑事赔偿制度的历史 | 第54-66页 |
一、中国古代冤狱的预防与救济制度 | 第54-60页 |
二、中国近代刑事赔偿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第60-62页 |
三、中国当代刑事赔偿制度的变迁及面临的困境 | 第62-66页 |
第三章 刑事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66-77页 |
第一节 刑事赔偿制度确立的理论障碍 | 第66-68页 |
第二节 刑事赔偿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 | 第68-74页 |
一、人民主权理论 | 第68-70页 |
二、法治理论 | 第70-71页 |
三、分权理论 | 第71-72页 |
四、人权保障理论 | 第72-74页 |
第三节 刑事赔偿制度发展的理论基础 | 第74-77页 |
一、公共负担平等理论 | 第74-75页 |
二、社会保险理论 | 第75-76页 |
三、对公共负担平等理论及社会保险理论之评析 | 第76-77页 |
第四章 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模式 | 第77-88页 |
第一节 以民事法律规定刑事赔偿问题:并非最佳模式 | 第77-80页 |
一、民事侵权法与刑事赔偿制度的立法取向不同 | 第78-79页 |
二、民事侵权法与刑事赔偿制度对是否必须追偿规定不同 | 第79页 |
三、民事侵权法与刑事赔偿制度的程序结构不同 | 第79-80页 |
第二节 以统一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刑事赔偿问题:亦非最佳模式 | 第80-83页 |
一、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行为可能涉及的相对人的范围存在很大差别 | 第81-82页 |
二、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监狱管理行为可能对公民权利造成损害的程度不同 | 第82-83页 |
第三节 以专门立法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赔偿问题: 最佳模式 | 第83-88页 |
一、刑事诉讼是刑事赔偿产生和存在的前提与基础 | 第84-85页 |
二、刑事赔偿是刑事诉讼活动的继续和延伸 | 第85-88页 |
第五章 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 | 第88-116页 |
第一节 刑事赔偿归责原则的理论反思 | 第88-95页 |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困境 | 第88-90页 |
二、违法责任原则的困境 | 第90-91页 |
三、其他理论尝试的困境 | 第91-93页 |
四、陷入困境的原因 | 第93-95页 |
第二节 (狭义的)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 结果责任原则 | 第95-103页 |
一、刑事诉讼是一种“危险作业”,而在“危险作业”领域适用结果责任原则是通行做法 | 第95-98页 |
二、将结果责任原则作为(狭义的)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免除了受害者对追诉、审判者主观过错的证明,有利于保障受害者获得赔偿 | 第98-99页 |
三、刑事赔偿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制度,其预防损害的功能主要由追偿程序承担,因而在(狭义的)赔偿程序中适用结果责任原则不会影响刑事赔偿制度功能的发挥 | 第99-100页 |
四、以国家财力有限为由反对在(狭义的)赔偿程序中适用结果责任原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不能成立 | 第100-102页 |
五、从世界范围来看,将结果责任原则作为赔偿程序的归责原则是各国立法的一般趋势 | 第102-103页 |
第三节 追偿程序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 第103-108页 |
一、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能够有效承载追偿程序预防损害的功能 | 第104-105页 |
二、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保障人们行动的自由,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 第105-106页 |
三、与违法责任原则相比,过错责任原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更适合于作为追偿程序的归责原则 | 第106-107页 |
四、过错责任原则有利于实现追偿程序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对杭 | 第107-108页 |
第四节 我国刑事赔偿归责原则之反思 | 第108-116页 |
一、立法的有关规定及存在的缺陷 | 第108-110页 |
二、立法的缺陷造成的问题 | 第110-115页 |
三、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第115-116页 |
第六章 刑事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 第116-155页 |
第一节 刑事赔偿的范围 | 第116-141页 |
一、有罪者、被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无罪者、因证据不足被认定为无罪者遭受的不当损害应当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 | 第118-124页 |
二、精神损害应当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 | 第124-129页 |
三、间接损害应当纳入刑事赔偿的范围 | 第129-132页 |
四、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之反思 | 第132-141页 |
第二节 刑事赔偿的标准 | 第141-155页 |
一、几种主要的赔偿标准及其利弊 | 第142-149页 |
二、我国刑事赔偿标准之反思 | 第149-155页 |
第七章 刑事赔偿的程序 | 第155-199页 |
第一节 刑事赔偿程序的基本特征 | 第155-169页 |
一、刑事赔偿程序的特征: 以民事程序为参照的分析 | 第155-163页 |
二、刑事赔偿程序的特征: 以行政程序为参照的分析 | 第163-168页 |
三、必要的总结 | 第168-169页 |
第二节 刑事赔偿程序的具体建构 | 第169-183页 |
一、(狭义的)赔偿程序之建构 | 第169-177页 |
二、追偿程序之建构 | 第177-183页 |
第三节 我国刑事赔偿程序之反思 | 第183-199页 |
一、我国刑事赔偿程序的现状 | 第183-187页 |
二、我国刑事赔偿程序存在的问题 | 第187-195页 |
三、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 第195-199页 |
结论 | 第199-201页 |
参考文献 | 第201-20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