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条约必须遵守 | 第10-16页 |
第一节 条约的界定 | 第10-14页 |
一、条约的范围 | 第11-12页 |
二、条约的定义 | 第12-14页 |
第二节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 第14-16页 |
一、条约必须遵守原则概述 | 第14-15页 |
二、条约的不履行 | 第15-16页 |
第二章 条约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 第16-23页 |
第一节 西方国际法学界的学说 | 第17-20页 |
一、一元论 | 第17-18页 |
二、二元论 | 第18-19页 |
三、两派三论之外的学说 | 第19-20页 |
第二节 我国当代学者的观点 | 第20-23页 |
一、中国学者的各种观点 | 第20-21页 |
二、条约与国内法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 | 第21-22页 |
三、条约与国内法之间相互渗透、互相补充,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 第22-23页 |
第三章 条约在国内执行的主要模式 | 第23-33页 |
第一节 接受——条约在国内法上的生效 | 第24-26页 |
一、转化 | 第24-25页 |
二、采纳 | 第25-26页 |
第二节 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条约在国内机关(主要为法院)的可适用性 | 第26-30页 |
一、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的定义 | 第27-28页 |
二、各国对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的区分标准 | 第28-30页 |
第三节 条约在国内执行时发生效力抵触的解决方式 | 第30-33页 |
一、条约之间的效力冲突 | 第30-31页 |
二、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的效力位次 | 第31-33页 |
第四章 条约在我国国内的执行情况及其思考与建议 | 第33-42页 |
第一节 条约在我国生效的方式 | 第33-35页 |
一、我国用采纳方式接受条约,即条约在我国直接生效 | 第33-34页 |
二、补充立法并不是将条约转化为我国国内法的方式 | 第34-35页 |
三、宪法或相关国内法应明文规定条约具有我国国内法律效力 | 第35页 |
第二节 我国应在立法与实践中区分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 | 第35-38页 |
一、与公民个人利益联系紧密并与国内实际情况紧密结合的,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条约,为自动执行条约 | 第36页 |
二、与国家利益联系紧密却与国内实际情况并非紧密结合的,内容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的条约,为非自动执行条约 | 第36-37页 |
三、我国应作好自动执行条约与非自动执行条约的定性与区分工作 | 第37-38页 |
第三节 条约在国内法中的效力冲突问题 | 第38-42页 |
一、关于条约之间的效力冲突,我国应明确“后条约优于先条约”的原则 | 第38页 |
二、当条约与我国国内法冲突时,坚持“优先适用条约”原则;并应完善立法,尽量避免我国在适用条约过程中的尴尬境地 | 第38-42页 |
结论 | 第42-44页 |
参考资料 | 第44-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第48页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