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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物的占有对侵犯财产罪定罪的影响--以滕某某盗窃案为视角

内容摘要第6-8页
Abstract第8-9页
引言第11-12页
一、 案情介绍第12-15页
    (一) 案由第12页
    (二)案件基本情况第12-15页
二、本案的争议焦点第15-21页
    (一)滕某某捡到的球的权属问题第15页
    (二) 滕某某捡球的行为的是否构成犯罪第15-19页
        1.从犯罪主体角度分析第15-17页
        2.从犯罪行为角度分析,捡球的行为是否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第17-18页
        3.从犯罪对象上分析,滕某某捡球的行为对象是否为他人占有财物第18-19页
    (三) 滕某某行为定罪之争第19-21页
        1.滕某某捡球的行为构成侵占罪第19页
        2.滕某某捡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第19-20页
        3.滕某某捡球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第20-21页
三、 捡球行为所获的财物“占有”属性分析第21-32页
    (一) 刑法中“占有”的含义第21-25页
        1.国外学者对刑法上占有概念的研究第21-23页
        2.国内学者对刑法上的占有概念的界定第23-25页
    (二) 滕某某“捡球”行为所获得的财物“占有”情况分析第25-31页
        1.滕某某所捡的球是否存在“占有”第26-28页
        2.“占有”的归属第28-31页
    (三) 小结第31-32页
四、 盗窃罪的对象的“占有”对定罪的影响及滕某某行为的定性第32-35页
    (一) 盗窃罪的对象的占有对定罪的影响第32-33页
    (二) 本案行为之定性分析第33-35页
        1.从刑法的目的来看,滕某某捡球的行为不应该定性为刑事犯罪第33页
        2.从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来看,滕某某的行为不应定性为盗窃罪第33-34页
        3.从财物的占有情况来看,滕某某的行为也不构成侵占罪第34页
        4.滕某某捡球的行为应定性为民法上的先占行为第34-35页
五、 结论第35-36页
参考文献第36-38页
致谢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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