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第1章 绪论 | 第9-15页 |
1.1 研究背景 | 第9-11页 |
1.2 研究意义 | 第11-12页 |
1.3 研究目标 | 第12页 |
1.4 研究内容 | 第12-13页 |
1.5 研究方法 | 第13页 |
1.6 论文结构 | 第13-15页 |
第2章 文献综述 | 第15-29页 |
2.1 关于“恐怖主义”定义的文献研究 | 第15-18页 |
2.1.1 国外学者对“恐怖主义”定义的研究 | 第15-16页 |
2.1.2 国内学者对“恐怖主义”的定义研究 | 第16-17页 |
2.1.3 我国学者对“恐怖主义”定义的认识误区 | 第17-18页 |
2.2“恐怖活动”的实质和我国的认定标准 | 第18-20页 |
2.2.1“恐怖活动”的实质 | 第18-19页 |
2.2.2 我国官方在反恐实践中对“恐怖主义”的相关认识 | 第19-20页 |
2.2.3 我国认定“恐怖活动”的具体标准 | 第20页 |
2.3“恐怖活动”与“暴力犯罪”的认定区别 | 第20-21页 |
2.4 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在“恐怖活动”处置工作中的应用 | 第21-22页 |
2.5 关于恐怖事件“处置模式” | 第22-23页 |
2.6 关于恐怖事件处置工作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 第23-25页 |
2.7 关于“顺畅高效”的评价体系 | 第25-29页 |
第3章 中美恐怖活动应对模式优劣对比 | 第29-37页 |
3.1 美国防恐反恐管理组织体系和恐怖事件处置模式 | 第29-31页 |
3.1.1 美国防恐反恐管理组织体系 | 第29-30页 |
3.1.1.1 美国防恐反恐管理体系的理论依据 | 第29页 |
3.1.1.2 美国防恐反恐管理组织结构 | 第29-30页 |
3.1.1.3 美国防恐反恐管理运行机制 | 第30页 |
3.1.2 美国恐怖事件“强总统、大协调”处置模式 | 第30-31页 |
3.2 我国防恐反恐管理组织体系和恐怖事件处置模式 | 第31-33页 |
3.2.1 我国暂无成熟的防恐反恐管理组织体系 | 第31页 |
3.2.2 我国恐怖事件处置模式 | 第31-33页 |
3.2.2.1 授权模式 | 第31-32页 |
3.2.2.2 协同模式 | 第32-33页 |
3.3 中美恐怖活动处置模式优劣对比 | 第33-37页 |
3.3.1 美国“强总统、大协调”模式之优劣 | 第33-34页 |
3.3.2 授权模式之优劣 | 第34页 |
3.3.3 协同模式之优劣 | 第34-35页 |
3.3.4 中美恐怖活动处置模式优劣对比 | 第35-37页 |
第4章 中美恐怖事件处置案例分析 | 第37-52页 |
4.1“10.28”金水桥恐怖事件始末 | 第37-41页 |
4.1.1 接布警情况 | 第38页 |
4.1.2 案件侦破过程 | 第38-41页 |
4.2 剖析和反思事件现场处置环节 | 第41-45页 |
4.2.1 微观细节值得肯定 | 第42-44页 |
4.2.1.1 现场控制反应迅速 | 第42页 |
4.2.1.2 强化专案力量 | 第42页 |
4.2.1.3 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侦查手段 | 第42页 |
4.2.1.4 部署社会面管控得力 | 第42-43页 |
4.2.1.5 各分县局工作落实迅速得力 | 第43页 |
4.2.1.6 同步进行督察部门督促工作和责任追究机制 | 第43-44页 |
4.2.1.7 人力情报优势发挥充分 | 第44页 |
4.2.1.8 突审工作高效得力 | 第44页 |
4.2.1.9 舆论控制工作得力无瑕 | 第44页 |
4.2.2 宏观体制需要完善 | 第44-45页 |
4.2.2.1 指挥层级复杂,拖慢工作效率 | 第44页 |
4.2.2.2 紧急通讯能力有待提升 | 第44-45页 |
4.2.2.3 缺乏国家层面反恐处置的权威机构 | 第45页 |
4.3 案件发生责任倒查(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该案?) | 第45-47页 |
4.3.1 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 第46页 |
4.3.2 防恐意识及能力有待提升 | 第46页 |
4.3.3 情报信息平台有待完善 | 第46页 |
4.3.4 对零散信息的归集综合分析存在不足 | 第46-47页 |
4.3.5 缺乏国家层面防恐统一机构 | 第47页 |
4.4 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处置成败之借鉴 | 第47-49页 |
4.4.1 抢救伤员、评估危害 | 第47页 |
4.4.2 立即对国家要员紧急保护 | 第47-48页 |
4.4.3 总统发表讲话,安抚人心 | 第48页 |
4.4.4 执法机构迅速展开调查 | 第48页 |
4.4.5 提高重要目标戒备等级 | 第48-49页 |
4.4.6 采取金融贸易措施 | 第49页 |
4.4.7 制造团结的社会氛围 | 第49页 |
4.4.8 使用外交手段,借助国际力量 | 第49页 |
4.4.9 确立反恐新策略 | 第49页 |
4.4.10 致命性失误——过于依靠科技 | 第49页 |
4.5“10.28”恐怖案对首都改善防恐反恐工作之影响 | 第49-52页 |
4.5.1 工作思维方面 | 第49-50页 |
4.5.2 顶层设计方面 | 第50页 |
4.5.3 机构调整方面 | 第50页 |
4.5.4 日常工作方面 | 第50页 |
4.5.5 配套保障等方面 | 第50-52页 |
第5章 构建顺畅高效的首都公安机关恐怖活动处置模式之建议 | 第52-58页 |
5.1 根据法治理念,着手专门立法,为高效处置提供法律依据 | 第52-54页 |
5.1.1 制定反恐基本法 | 第52-53页 |
5.1.2 理顺反恐基本法与相关法条关系 | 第53页 |
5.1.3 把握法理分寸,避免反恐扩大化 | 第53-54页 |
5.2 根据权威理论,建立专门机构,为高效处置奠定坚实基础 | 第54-56页 |
5.2.1 建立专门机构 | 第54页 |
5.2.2 统一指挥体系 | 第54-55页 |
5.2.3 强化媒体管理 | 第55-56页 |
5.3 根据系统理论,理顺工作机制,为高效处置提供强力保障 | 第56-58页 |
5.3.1 加强“大情报”(DQB)平台建设 | 第56-57页 |
5.3.2 强化快递物流业基础管控工作 | 第57页 |
5.3.3 强化反恐理论研究 | 第57-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0页 |
致谢 | 第60-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