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部分: 律师伪证罪的立法背景及司法现状 | 第13-18页 |
一、立法背景 | 第13-14页 |
二、司法现状 | 第14-18页 |
第二部分: 律师伪证罪的犯罪构成 | 第18-29页 |
一、犯罪客体 | 第18-19页 |
二、客观方面 | 第19-27页 |
(一) 对“在刑事诉讼中”表述之解读 | 第19-20页 |
(二) 对本罪三种客观行为之解读 | 第20-27页 |
三、关于主体 | 第27-28页 |
(一) “辩护人”之解读 | 第27-28页 |
(二) “诉讼代理人”之解读 | 第28页 |
四、主观方面 | 第28-29页 |
第三部分: 刑法第306条适用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第29-32页 |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 第29页 |
二、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 第29-31页 |
(一) 本罪与《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的界限 | 第29-30页 |
(二) 本罪与《刑法》307条第1款妨害作证罪的界限 | 第30页 |
(三) 本罪与《刑法》第307条第2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 第30-31页 |
三、法条竞合的处理 | 第31-32页 |
第四部分: 律师伪证罪的存废之争 | 第32-35页 |
一、认为本罪的规定无须取消 | 第32-33页 |
二、认为本罪的规定应当取消 | 第33-35页 |
第五部分: 反思律师伪证罪之立法缺陷 | 第35-42页 |
一、从立法价值层面分析 | 第35-37页 |
(一) 律师伪证罪的设立违背了刑事立法理念 | 第35-36页 |
(二) 不利于控、辩、审均衡诉讼模式的形成 | 第36-37页 |
二、从立法技术层面分析 | 第37-40页 |
(一) “引诱”一词描述模糊、笼统 | 第37页 |
(二) 该法条与相邻法条之间存在的问题 | 第37-38页 |
(三) 律师伪证罪与律师违纪、违法行为界限不清 | 第38-39页 |
(四) 本法条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违背 | 第39-40页 |
三、从司法实践层面分析 | 第40-42页 |
(一) 助长了职业报复,恶化控辩双方的正常关系 | 第40页 |
(二) 增加了律师执业风险,挫伤了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积极性,阻碍律师事业发展 | 第40-42页 |
第六部分: 律师伪证罪之刑事立法完善 | 第42-50页 |
一、立法的指导思想 | 第42-44页 |
(一) 正确认识我国法治进程中律师的客观现状,长远考虑 | 第42页 |
(二) 以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与控辩平衡为核心 | 第42-43页 |
(三) 从刑法的谦抑性特点出发,以轻刑化思想为指导 | 第43-44页 |
二、刑事实体法的完善 | 第44-45页 |
三、刑事程序法的完善 | 第45-50页 |
(一) 落实新《律师法》关于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的相关规定 | 第45-47页 |
(二) 完善我国的律师惩戒制度 | 第47-48页 |
(三) 设置律师涉嫌伪证的特别司法处理程序 | 第48-49页 |
(四) 强调证人出庭,遏制妨害证据犯罪的发展势头 | 第49-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6页 |
后记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