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程序正义
论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9页 |
导言 | 第9-13页 |
一、一个法哲学故事对我的启迪 | 第9-10页 |
二、未了的夙愿 | 第10-11页 |
三、走上一条无尽头的路 | 第11-12页 |
四、打算使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新颖性 | 第12-13页 |
第一章 从法律的生命源泉说起 | 第13-15页 |
第一节 权利是法律的生命之源 | 第13-14页 |
第二节 通过程序实现权利 | 第14-15页 |
第二章 程序正义的历史演进 | 第15-24页 |
第一节 程序正义在西方的法律实践 | 第15-16页 |
第二节 程序在中国法律实践的状况 | 第16-17页 |
第三节 分析西方程序正义发展的原因 | 第17-21页 |
一、正义观念合乎人的自然特性 | 第17-18页 |
二、正义观体现了法的价值原理 | 第18-21页 |
第四节 剖析中国传统文化的制约因素 | 第21-24页 |
一、正义观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上 | 第21-22页 |
二、中国缺乏自然法观念的土壤 | 第22-24页 |
第三章 重构程序正义价值论理的思路 | 第24-40页 |
第一节 对“中国重实体,轻程序”通说的置疑 | 第24页 |
第二节 考究西方主流的程序正义价值理论 | 第24-30页 |
一、程序工具主义论 | 第25-26页 |
二、结果本位的价值论 | 第26-27页 |
三、过程本位的价值论 | 第27-28页 |
四、统一价值说 | 第28-30页 |
第三节 探寻最普遍正义 | 第30-33页 |
一、罗尔斯理论的可扬弃性 | 第30-31页 |
二、最低限度正义的合理性 | 第31-33页 |
第四节 确立程序正义优位理念 | 第33-35页 |
一、程序正义优位的含义 | 第33页 |
二、放弃发现个别真实 | 第33-34页 |
三、程序正义优位对实体裁判的效力 | 第34-35页 |
第五节 通过司法发现程序正义的实践价值 | 第35-40页 |
一、程序正义是司法活动追求的目标 | 第35-36页 |
二、实体正义必须通过正义程序实现 | 第36-38页 |
三、正义的程序可以弥补实体规则不足 | 第38页 |
四、程序正义是使司法具有权威性的基础 | 第38-40页 |
第四章 重构程序正义的制度 | 第40-54页 |
第一节 确立最低限度标准 | 第40-42页 |
第二节 实现的价值目标 | 第42-43页 |
第三节 检讨和重构我国的程序正义制度 | 第43-54页 |
一、建立平衡的三角诉讼结构 | 第43-45页 |
二、弊除审判泛行政化之风 | 第45-47页 |
三、建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 第47-50页 |
四、改革再审程序为被告人的救济程序 | 第50-54页 |
第五章 权利救济—程序性制裁 | 第54-64页 |
第一节 程序性制裁制度的理论依据 | 第54-58页 |
一、程序性制裁的适用 | 第55-57页 |
二、程序性裁判机制的建立 | 第57-58页 |
第二节 程序性裁判制度的内容 | 第58-64页 |
一、程序性申请 | 第58-59页 |
二、程序性申请的裁判者 | 第59页 |
三、程序性答辩 | 第59-60页 |
四、程序性听证 | 第60-61页 |
五、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 | 第61页 |
六、证据规则的采用 | 第61-62页 |
七、程序性裁决做出和救济 | 第62-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65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65-66页 |
后记 | 第66-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