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20页 |
第一章 国有独资公司的三个基本法律特性 | 第20-28页 |
第一节 国有独资公司三个基本法律特性之形成及意义 | 第20-24页 |
一、 我国国有企业的建立及改革过程回顾 | 第20-22页 |
二、 公司制的形成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建立 | 第22-24页 |
第二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三个基本法律特性及其提出的三个特殊问题 | 第24-28页 |
一、 投资资本的国有性 | 第24-25页 |
二、 法人治理结构上的特殊性 | 第25-27页 |
三、 投资主体的特定性、唯一性 | 第27-28页 |
第二章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的特殊法律问题 | 第28-37页 |
第一节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特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及立法现状 | 第28-29页 |
一、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特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28-29页 |
二、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特殊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 | 第29页 |
第二节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的特殊法律规制 | 第29-35页 |
一、 国有独资公司应然适用范围的特殊法律规制 | 第30-33页 |
二、 国有独资公司的实然存在范围的特殊法律规制 | 第33-35页 |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适用范围特殊法律问题的立法完善 | 第35-37页 |
一、 明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适用的行业及领域 | 第35页 |
二、 严格限制“继发型”一人公司的存在 | 第35页 |
三、 提高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 | 第35-37页 |
第三章 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特殊法律问题 | 第37-51页 |
第一节 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内容 | 第37-38页 |
第二节 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缺陷 | 第38-40页 |
一、 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合,导致内部人控制严重 | 第38页 |
二、 监事会职权不能有效形成对董事会权力的制约 | 第38-39页 |
三、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经理对政府具有很强的依赖性 | 第39页 |
四、 “新二会”与“老三会”的职权关系没有理顺 | 第39-40页 |
五、 职工董事和监事制流于形式 | 第40页 |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规制 | 第40-51页 |
一、 健全和完善职工对国有独资公司参与管理的法律制度 | 第40-42页 |
二、 完善董事义务,设立外部独立董事,弱化公司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 第42-44页 |
三、 强化监事的独立地位,使之形成对董事会的有效制约 | 第44-46页 |
四、 突出国有独资公司法律规范的强行法性质 | 第46-47页 |
五、 建立有效的管理人员激励机制 | 第47-49页 |
六、 引入“深石原则”,完善国有独资公司法律责任承担机制 | 第49-51页 |
第四章 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的特殊法律问题 | 第51-57页 |
第一节 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管理状况 | 第51-52页 |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中建立出资人制度的探索 | 第52-55页 |
一、 提出了建立国有资产分级所有制度 | 第53-54页 |
二、 构建充分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专司机构,保证其责任与权力的对称性 | 第54页 |
三、 缩短国有资产的委托代理链,按照“三个层级、三个分离”的原则构筑国有资产的运行 | 第54-55页 |
第三节 国有独资公司出资人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55-57页 |
结语 | 第57-58页 |
注释 | 第58-60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60-62页 |
致谢 | 第62页 |